单身男子找了个叫刘某的媒人帮忙介绍越南新娘

话说有个叫陈某的男人,今年快35岁了,一直单身着急,他就找了一个叫刘某的媒人帮忙介绍越南新娘。 他想快点脱单,就在2024年2月通过刘某认识了一个叫黄某某的人。黄某某说他能给陈某介绍越南新娘。 陈某给刘某和黄某某两人看了相亲介绍费10000元和礼金153000元。2024年2月4日,陈某在黄某某家见了越南籍女子,当天下午就签下了结婚合同。 签完合同当天,陈某父母给黄某某付了153000元礼金。 接下来这个越南新娘到陈某家住了一年。 后来到2025年2月,她以探亲为由回到越南去就不回来了。 陈某和父母为这事很伤心也着急,直接把黄某某告到了闽清法院,要求黄某某退给他们那153000元礼金还有10000元介绍费总共163000元利息也要算进去。 闽清法院审理觉得黄某某是营利为目的去搞涉外婚介的生意不合法肯定不行。法院判定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法院认为黄某某违反法律规定不能做这类生意属于以营利为目的把婚姻当成商品买卖错在先。 陈某和他父母知道不能这么找越南新娘可是也有过错啊这么想找对象也不管感情基础知道风险却还是去冒险了。 法院最后判决让黄某某退还110000元还要付利息。 黄某某不服判决又上诉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