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在一审法院引入人工智能担任主审法官的建议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支持者认为,人工智能可以提升裁判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司法不公。但此提议很快遭到法律和科技领域的反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曾明确表示,技术工具应当辅助法官工作,而非取代法官的主体地位。
技术进步为司法现代化提供了新动力,但法治的核心在于权力来源、责任承担和程序保障。让智能技术更可靠、透明、可控地服务审判工作,才能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守住底线。关于"人工智能主审"的讨论,我们应当达成这样的共识:可以让工具更强大,但必须确保裁判权更稳固,让每一个判决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