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江曾长期承受高强度捕捞、航运与沿岸开发叠加压力,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种群结构失衡等问题一度突出。
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淡水渔业基因库,长江生态系统一旦受损,恢复周期长、成本高,直接影响流域生态安全与沿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扭转资源衰退趋势,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暂定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渔,并配套推进执法监管、退捕转产、栖息地修复等系统性措施。
原因:禁渔取得阶段性成效,既源于“减压”措施的持续稳定,也离不开综合治理力度的同步增强。
一方面,禁渔为鱼类繁殖与幼鱼生长提供相对完整的时间与空间,减轻了直接捕捞压力,使资源恢复具备基础条件。
另一方面,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推进,“捕、运、销”链条治理力度加大,高科技手段广泛应用,提升了监管发现与处置效率。
同时,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推进养老保障与就业帮扶,减少了因生计压力引发的反弹风险,为禁渔政策持续执行提供了社会基础。
影响:中期评估显示,长江“母亲河”生态活力逐步回升,标志性物种与鱼类资源结构出现积极变化。
农业农村部在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数量恢复到1426头,比2022年调查增加177头,反映出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改善的趋势。
珍稀物种保护与增殖放流同步推进,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表明物种保护从“保得住”向“恢复得好”迈出关键步伐。
资源监测方面,2021—2025年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比禁渔前增加43种;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提升。
禁渔秩序总体平稳,涉渔违法行为呈下降趋势,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
民生层面,对23.1万退捕渔民落实建档立卡与分类帮扶,符合参保条件者养老保障实现全覆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者基本实现转产就业,整体收入保持稳定;对突发困难群体通过低保等救助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强化兜底保障。
对策:评估同时提示,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具有长期性、缓慢性,仍面临多重挑战。
下一阶段应在“稳政策、强监管、重修复、保民生”上持续发力:其一,锚定十年禁渔目标不动摇,推动禁渔政策从阶段性整治向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运行升级,形成可持续的治理框架。
其二,补齐执法监管短板,深化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渠道的精细化管控,进一步压缩非法“捕运销”链条生存空间;同时完善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智能监管体系,提高发现率与处置效率。
其三,提升保护修复能力,将禁渔与栖息地保护、岸线治理、水污染防治等统筹推进,强化关键生境修复与物种保护工程的科学评估,增强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其四,持续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针对就业质量、收入稳定性、技能适配度等开展跟踪服务,对困难群体强化精准帮扶,增强政策获得感与长期稳定性。
其五,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守江护江”成为沿江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景:总体看,禁渔五年阶段性成效为十年目标实现奠定了基础,但“向好”不等于“已好”,更不意味着可以松劲。
随着生态修复与监管能力持续提升,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有望进一步恢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趋于稳定,珍稀物种保护和种群重建将进入更关键阶段。
与此同时,若执法监管出现薄弱环节、市场端治理不到位,或部分地区栖息地修复与污染治理协同不足,恢复进程仍可能受到影响。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才能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期稳定的生态红利,并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禁渔五年的成效充分证明,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
从江豚数量的回升到鱼类品种的增加,从执法监管的强化到社会共识的形成,再到退捕渔民的妥善安置,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展现了系统性、科学性和人文性的有机结合。
这一探索为其他流域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也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来,只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长江母亲河必将焕发更加蓬勃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