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终本”案件不“终了”

普安县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不仅把“终本”案件推动“活起来”,还给公平正义增添了温度。2026年3月16日这天,佳佳和刘蓉霞在普安县法院看到了让人欣慰的一幕:原某药业公司的负责人向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按上了手印,郑重承诺会按时履行分期付款的义务。向某对检察院和法院同意他分期缴纳那150000元罚款表示了感谢,他说公司现在经营困难,但他一定会按照协议履行。这起案件之所以能成功“苏醒”,是因为检察机关在2025年5月开展行政非诉执行全流程监督时发现了线索。“终本”并不意味着案子结束了,只要具备条件,就应当及时恢复执行。”普安县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 这个案子可以追溯到2020年3月,当时某药业公司因为无证经营药品被罚款150000元。可公司一直没交罚款也没申请复议或诉讼。到了同年11月,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因为公司已经停业且没钱可供执行,案子在2021年6月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一直到2025年6月,检察院才决定给相关行政部门发检察建议。建议他们赶紧去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还要依法把向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同时也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排查同类案件。检察官并没有就此停下脚步,而是继续跟进监督。 经过调查发现,这家药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某认缴出资没有实际缴纳,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在一起,依法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案子已经具备恢复执行的条件了。在检察院的积极协调下,县法院、行政机关还有向某坐下来开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向某同意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还提出因为经营困难希望分期缴纳罚款的意见。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分期履行协议。现场气氛很热烈。 为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普安县检察院以此案为切入点开展了专项调研和多部门联席会议。 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研判等机制来打通行政非诉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检察院打算持续深化监督工作和健全联动机制来护航依法行政。 让“终本”案件不“终了”,让公平正义变得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