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服务能力与群众就医需求不匹配的矛盾仍较突出。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患者规模扩大,常见病、慢性病长期管理需求上升,但部分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可及、诊疗连续性、医保支付激励与资金周转等方面仍存在短板,群众“跑大医院开药”“重复就医”的情况时有发生,分级诊疗的制度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
原因:一方面,医保支付和考核机制对基层的正向激励不足。
部分地区以次均费用、控费指标为导向,容易导致基层机构在慢病长周期用药、随访管理等服务供给上顾虑较多。
另一方面,县域医疗资源配置仍不均衡,县、乡、村之间在用药目录、集采药品落地、资金结算效率等方面存在差异,影响基层承接门诊和慢病管理的能力。
此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保支付联动不够紧密,难以形成“管好人、管好病、管好费用”的闭环。
影响: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给出系统性安排,预计将带来多重效应。
其一,推动县域内医疗服务一体化。
意见提出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并将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支出总额统筹打包,实现县域内门诊、住院以及本地、异地就医费用的统筹覆盖,有助于引导医共体在县域内统筹资源、优化流程,减少患者在不同机构间“来回转”。
其二,增强基层承接能力与服务连续性。
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为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并明确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释放基层医生合理用药与规范管理的空间,减少患者频繁往返配药带来的时间与交通成本。
其三,提升群众基层就医获得感。
意见明确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在支付端形成更清晰的引导,促进常见病、慢性病首诊与复诊更多在基层完成。
其四,改善基层机构运行条件。
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资金向基层倾斜,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将缓解基层资金周转压力;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向基层覆盖,将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基层“缺药少药”问题,提升用药可及性与规范性。
对策: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关键在于把“支付方式改革、服务模式转型、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管理完善”协同起来。
一是以医共体为载体健全利益分配机制。
对结余留用资金、总额预算与绩效考核进行结构性优化,建立资源向基层下沉的硬约束,促使医共体把更多人财物与诊疗能力配置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
二是强化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衔接。
鼓励将签约居民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推动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转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把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健康监测等纳入规范流程。
三是同步健全长期处方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对适用人群、处方评估、用药复核、随访频次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定细化规则,既提高便利性,也防范超量开药、囤药等风险。
四是完善基层药品保障与信息化支撑。
推动集采药品、常用慢病用药稳定供应,打通处方流转、医保结算与药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基层诊疗与监管的精细化水平。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这一政策组合体现了医保在医疗体系重构中的“杠杆作用”。
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服务供给方向,通过门诊保障提高基层就医吸引力,通过药品与结算机制夯实基层运行基础,有望进一步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格局形成。
下一步,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仍需结合人口结构、疾病谱和县域医疗资源实际,稳妥设定总额预算与支付标准,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确保改革既能控费增效,也能提升服务质量与群众体验。
此次三部门联合推出的基层医疗支持政策,既是对现有短板的精准施策,更是对“以健康为中心”医改理念的深化实践。
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基层活力,不仅能够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更将为14亿国民构筑起更加普惠、便捷的健康防线。
未来,随着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有望实现从“强基础”到“优服务”的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