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检察机关开学季送法入园入校并建立联动机制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线

一、问题背景:未成年人保护形势复杂,法治教育亟待精准发力 当前,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趋多元,校园欺凌、网络诱导、不良交往等风险仍然存,低龄化违法犯罪偶有发生,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的问题值得关注。,不同年龄段、不同学段学生在认知能力、行为特点和风险暴露程度上差异明显,传统“一刀切”的法治宣教难以符合精准保护需要。 ,如何把法治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成长的关键环节,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成为检察机关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课题。 二、原因分析:开学节点具有特殊意义,检察机关主动作为 春季开学是学生调整心理状态、重建学习与生活节奏的阶段,也是校园安全风险相对容易显现的时期。榆林市人民检察院选择在开学季集中开展法治宣讲,既符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规律,也表明了检察机关主动延伸服务、靠前预防的工作思路。 从制度层面看,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对应的法律制度健全,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推动法治副校长(副园长)更好履职、深化检校协作,是落实法律要求的具体行动,也回应了社会对校园安全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关注。 三、活动影响:分层施教覆盖全龄段,检校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此次系列活动的一个重点,是面向不同学段实施分层、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针对学龄前幼儿,榆林市检察院未检办主任乔娜受聘担任高新区第一幼儿园法治副园长,以趣味动画和生活化场景为载体,用更易理解的方式引导孩子形成初步的安全与自我保护意识,让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建立。 针对职业学校学生群体,检察官团队以“远离犯罪,守护青春”为主题,结合真实案例,围绕校园欺凌、网络陷阱、不良交往等风险点进行讲解,把法律规定转化为清晰的行为边界,帮助学生明确法律红线,提升规则意识和自护能力。 在机制建设上,榆林市检察院与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平安校园建设暨防范欺凌包联工作方案,明确双方平安校园建设、欺凌防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诸上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方式,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渠道。该机制的落地,推动检校合作从“单次活动”向“常态协同”更延伸。 四、对策路径:精准普法与制度保障双轮驱动 从此次活动实践看,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效果,需要两方面同步推进。 其一,法治教育要坚持分类施教、因人施策。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在理解能力和风险识别上差异较大,宣教内容与形式应贴近受众特点,避免流于形式。幼儿阶段侧重安全意识启蒙;青少年阶段侧重规则意识与风险识别;职业学校阶段更应突出法律责任意识与社会规范约束。 其二,建立稳定的检校联动机制是形成长效保护的关键。单次宣讲的影响有限,只有把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与学校日常管理有效衔接,形成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协同处置的常态机制,才能更好凝聚校园安全保护合力。 五、前景展望:持续深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走深走实 榆林市检察院表示,将以此次系列活动为契机,继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推动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更贴近实际、更深入到位,让检察力量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从更广视角看,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检察、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同发力,并与家庭、学校、社会形成联动。榆林检察的探索,为各地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健康成长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守护;榆林市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把法治教育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才能更有针对性地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这既是司法机关应尽之责,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期待更多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借鉴涉及的做法,共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支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