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青开出首例无人机违规飞行罚单 空域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无人机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管理课题。

近年来,未经批准飞行、无照操控、超高度飞行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被称为"黑飞"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淄博市高青公安机关近日查处的一起案件,正是这一问题的典型体现。

根据通报,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架无人机未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报备,擅自在管制空域飞行,且飞行真高超过120米。

当事人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随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这也是高青地区开出的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此次执法行动的背后,是国家层面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同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实名登记、空域管制、违规飞行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范。

这些法律制度的出台,为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从违规类型看,"黑飞"主要包括三类情形。

其一是未经实名登记就进行飞行活动,根据规定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其二是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包括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涉密单位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等八类禁飞区域,违规者可被责令停止飞行,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其三是无照操控,特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飞行无人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否则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空域管制是无人机监管的核心内容。

我国民用航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和非管制空域,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必须事先获得批准。

根据《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飞行活动申请需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出,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这一制度设计既保障了公共安全,也为合法飞行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路径。

为引导无人机爱好者和从业者规范飞行,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建议。

首先,所有民用无人机都要在综合管理平台实名登记,实现"一机一码"管理。

其次,在管制空域飞行需提前申请,禁止未经批准飞行。

第三,从事商业航拍或操控大型设备的人员需取得操控员执照。

第四,飞行过程中要遵守限高规定,酒后不操控,不进行隐私偷拍,夜间飞行要开启照明灯。

从执法趋势看,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无人机监管将进入更加规范化、常态化阶段。

各地公安机关、民航部门等相关单位正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和处罚,也能够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合法飞行意识。

无人机带来的不是“自由飞行”的空间,而是对公共安全与法治秩序的新考题。

规则的意义,在于让技术进步更可控、让创新应用更可持续。

对每一位操作者来说,起飞前多一步登记报备、少一分侥幸心理,就是为城市安全和行业发展多添一份保障;对治理部门而言,以法治为框架、以技术为支撑、以宣传为抓手,才能让低空更“热”,也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