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格乳业一批次酸奶酸度不达标引关注 企业回应称已整改并符合新国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食品抽检通报,内蒙古兰格格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草原酸奶因酸度不符合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批次产品酸度检测值为66.6°T,低于当时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19302—2010)规定的≥70.0°T要求。对此,兰格格乳业客服向媒体回应称,公司在收到主管部门检测报告后,已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处置,并下架全部常温酸奶产品。客服表示,按照2025年最新发布的发酵乳国家标准,酸度最低要求已调整为不低于60.0°T;据此衡量,该批次产品酸度指标符合新标准。但兰格格乳业同时表示,已停止生产该系列产品。

食品安全监管的意义,一方面于用可量化指标守住底线,另一上也在于以公开透明促进行业改进。面对抽检通报,企业不仅要及时处置,更要把问题查清、把措施做实,用稳定的质量与清晰的沟通回应消费者关切。标准会更新、市场会变化,但对质量的敬畏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不应改变;把每一次监督抽检当作改进机会,才能在更充分的竞争中赢得持续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