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再添法治利器;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3日发布的办案数据显示,我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正向着"全链条打击"纵深推进。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7万余人——已起诉2.6万余人——两项数据同比增幅均达两位数。其中,中管干部案件审查起诉48人,提起公诉54人,彰显出党中央"打虎拍蝇"的坚定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某中管干部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中,检察机关首次认定其构成"自洗钱"犯罪并提起公诉。这种新型司法实践突破传统办案模式,将上游职务犯罪与下游洗钱行为作为整体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专家指出,"自洗钱"入罪有效填补了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犯罪间的法律衔接空白,使腐败分子难以通过复杂交易隐匿违法所得。 此次司法突破具有深刻背景。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部分腐败分子作案手段日益隐蔽,往往通过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跨境转移等方式"漂白"赃款。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虽已将"自洗钱"行为单独入罪,但在中管干部案件中实践尚属首次。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此举既落实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全链条惩治行受贿行为"的部署,也表明了司法机关适应新型腐败犯罪的治理智慧。 从宏观数据看,反腐败司法协作体系正在形成合力。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1100余人,同比增幅显著;行贿犯罪起诉2982人,同比增长7.6%,印证了"受贿行贿一起查"政策导向。在国际追逃上,检察机关配合劝返、遣返外逃人员12人,对23名外逃人员批准逮捕,持续释放"天网行动"不减力的强烈信号。 业内分析认为,"自洗钱"定罪实践将三上产生深远影响:一是提高腐败犯罪经济成本,切断赃款转移通道;二是推动监察调查与司法审查标准衔接;三是为跨境反腐合作提供新的法律支点。随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深化,我国司法机关正逐步构建起涵盖预防、调查、起诉、追赃的闭环治理体系。
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打击手段、完善法律适用,展现了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和法治反腐的决心。从行贿人到洗钱行为,从国内犯罪到外逃人员,"全链条"打击体系日趋完善。这种系统化的反腐努力将持续强化震慑力,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