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修订后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继续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13类可举报的违法行为,并按危害程度设置0.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标准。其中,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造假首次纳入举报范围,举报者最高可获2.5万元奖励。此次修订主要针对环境违法行为隐蔽性、技术性增强的趋势,尤其回应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2024年,媒体曾曝光东莞部分机动车检测站伪造检测数据,有关机构随后被处以高额罚款。为整治行业乱象,东莞市将第三方机构造假列为执法重点,并通过有奖举报机制提升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生态环保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东莞市持续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一方面以明确的奖励标准鼓励线索提供,另一方面也为公众依法监督提供更顺畅的渠道。新办法实施后——将继续扩大监督覆盖面——提升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效率。随着制度落地,预计将有更多群众以及企业内部知情人士参与监督,推动形成更有力的社会共治格局,为东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