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十五五"期间将建成10个左右示范园区

围绕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这一关键抓手,江西省近日印发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提出以更系统、更可操作的制度设计推动园区向“近零排放”目标迈进。

根据方案安排,“十五五”期间全省将推动约10个零碳园区建设,并力争到2030年形成3—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为制造业大省在“双碳”进程中探索可复制的园区样板。

问题:园区用能强度高、减排责任重,亟需系统化路径 工业园区承载产业集聚与要素集约,是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重要载体。

当前不少园区仍面临用能结构偏“化石”、能效水平不均衡、资源循环利用链条不完善等现实挑战;在企业扩产和新项目导入过程中,能耗与排放增量压力也随之上升。

如何在保障产业发展、稳定用能的前提下实现降碳增效,成为园区治理和产业升级共同面对的课题。

原因:从“单点节能”转向“系统降碳”,需要机制、技术与模式协同 零碳园区建设并非仅靠个别项目节能改造即可实现,而是涉及统计核算、能源结构优化、工艺升级、基础设施改造、管理机制创新等多环节协同。

对此,方案明确以政策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为主线,集中资源系统推进,强调建设主体需在能耗与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这一要求指向“先算清、再管好、后提升”的治理逻辑:没有可核算、可计量、可监测的底座,就难以进行对标评估、过程管理和持续改进。

影响:以“可量化”指标体系牵引转型,提升园区绿色竞争力 方案在评价机制上突出“抓核心、带整体”。

其中,“单位能耗碳排放”被设定为零碳园区评判的核心指标,即园区每消费一吨标准煤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针对化工园区与非化工园区设置不同目标要求,体现了分类施策、尊重行业差异的导向。

该指标的意义在于将“能效提升”和“结构降碳”统一纳入同一框架,引导园区在稳增长、保供能的约束下把排放压到“近零”水平。

同时,方案还设置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企业产品单位能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清洁运输比例、公共服务新能源汽车占比、绿色建筑数量、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比例、碳排放抵销比例等引导性指标,覆盖能源、资源、交通、建筑、绿电直供与碳汇利用等关键环节。

这套指标体系有助于推动园区从“单一减排”向“全链条降碳”升级:一方面促进企业端技改与管理精细化,另一方面推动园区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绿色化,形成综合效应。

对策:明确主体与边界,突出“园区整体”与“园中园”两种实施单元 在推进方式上,方案明确省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范围可覆盖园区整体,也可选择边界清晰的“园中园”作为实施单元,并由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建设和管理责任。

此举有利于在园区条件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先以具备基础的片区或产业集群开展试点,形成可验证的技术路线、投融资模式和管理经验,再逐步向更大范围推广。

从落地角度看,零碳园区建设需要把握三方面重点:其一,夯实数据底座,完善能耗与碳排放核算、计量与监测体系,提升可核查性与可追溯性;其二,优化能源结构,扩大清洁能源与绿色电力使用比例,探索绿电直供、分布式能源与储能协同;其三,强化资源循环与过程能效,推进余热余冷余压回收、固废资源化利用、节水与再生水回用、绿色运输与新能源汽车替代等,以“公用工程+产业链协同”降低边际减排成本。

前景:示范牵引带动产业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西路径” 从时间表看,“十五五”推动约10个零碳园区建设,并在2030年前形成3—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意味着江西将通过“先试点、再扩面、重示范”的节奏推进。

预计随着示范园区的增多,园区在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和产业链协同方面将更强调绿色门槛和能效水平,倒逼高耗低效环节加快改造退出,促进先进制造、绿色化工、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在更高标准上实现集聚发展。

同时,指标体系的引入也将推动园区治理方式改变:从过去更多依赖行政约束,逐步转向以数据驱动的过程管控与绩效评价。

未来若能在碳排放核算口径、抵销规则、绿电消纳与直供机制、第三方核查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可操作的配套制度,零碳园区将不仅是减排载体,也可能成为能源管理、绿色金融、技术创新集成应用的综合平台。

从"高碳锁定"到"近零排放",江西零碳园区建设不仅是一次产业升级的主动突围,更是生态文明理念的生动实践。

当绿色标尺重新定义发展质量,这场涉及生产方式、能源结构和制度创新的深刻变革,或将为中部地区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的"江西方案"。

在气候变化挑战日益严峻的当下,每一个零碳园区的探索,都是对可持续发展未来的有力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