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近年来的反腐案例,从“河北巨贪”马超群的现金墙到“金融老虎”胡怀邦的权力变现,不少落马官员在忏悔书中都有相似表述:“如果当初能听进组织的批评”“现在才明白提醒是最大的爱护”。这些迟来的醒悟指向一个现实命题:党内监督的目的不是苛责——而是保护;不是为难——而是纠偏。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4.3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占比49.4%,较去年同期提升2.1个百分点。该变化说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导向正在更多落到制度和日常。浙江某市纪委监委建立“三色预警”机制,使83%的苗头性问题在函询阶段得到化解;广东推行“同志式谈话”,让92%的被反映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主动说明情况。 但在一些地方,仍有现象值得警惕。有的领导干部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对下级意见“挑着听”;甚至出现个别厅官在民主测评时当场摔碎意见箱的极端案例。北京党建研究中心调查显示,38%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单位存在“批评难”,主要顾虑集中在“老好人”心态、担心打击报复、怕影响晋升等。 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层面已作出更有针对性的安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民主生活会见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中组部新修订的干部考核办法将接受批评的态度纳入政治素质评价;多地试点的“澄清正名”机制,则为敢抓敢管的干部减轻顾虑。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庄德水指出:“把批评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与为担当者担当,是破解监督难题的一体两面。” 从历史脉络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重要传统。从延安整风时期形成的“团结—批评—团结”,到改革开放初期恢复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再到新时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出一以贯之的治理思路。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后,“治未病”的意义更加突出。正如中央党校教授所指出的:“当第一种形态占比逼近50%这一关口,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正进入更注重细节和质效的阶段。”
批评如同一面镜子,能帮助我们看清不足。迈向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更应树立正确的批评观,把批评当作组织的提醒、同志的帮助,而不是对个人的否定。敢于直面批评、勇于自我革命,才能不负使命,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交出经得起检验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