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林婉珍出生在上海,排行最小。她父亲在上海开布店,家里不仅有她,还有七个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这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拮据。三姐被嫁作童养媳,四哥还得肺病折磨,时好时坏。家里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给女儿起名字都不及时,上学甚至差点因为钱的问题断了。17岁那年,父亲把用毛毯裹着的墨条给了林婉珍,让她跟着二哥去台湾投靠大姐。谁能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到了台湾后,林婉珍住姐姐家寄人篱下,穿的只有两件旗袍换着穿。姐姐给做的菜也不是她的口味。她就在姐夫的厂里当打字员,每个月70元台币。为了上班还要转四趟火车。日子过得很艰难。 后来她在厂里待了两年,又去了台肥上班。那边离家近多了。几十年后平鑫涛写自传《逆流而上》时也没提和她的那段生活。琼瑶写的是自己的故事。琼瑶身边优秀男生很多,她为什么偏偏选了大她11岁的平鑫涛?结婚几十年后的林婉珍为什么又要出书手撕琼瑶?这些都是值得琢磨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