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特大旧城改造诈骗案宣判 主犯获刑15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查明,以杨某军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9年10月至2022年11月间,采取虚构项目、伪造公章、冒充政府官员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系列诈骗活动,累计骗取4440万余元。

法院以诈骗罪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其中主犯杨某军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

案件查证显示,犯罪团伙采用了多层次的欺骗手段。

杨某军为骗取钱财用于赌博及偿还债务,虚构了5G铁塔项目、购买宝利来大楼项目以及中标政府旧城改造项目等虚假项目。

为增强欺骗的可信度,杨某军伪造了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江都区规划局等机构的公章,共计8枚。

同时,他组织高某广等人冒充江都区规划局副书记、旧城改造工程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财政局主任等多个政府部门职务。

这些虚假身份为诈骗活动制造了官方背书,大大降低了受害人的警惕心。

在具体实施诈骗时,杨某军采取了"项目包装"与"现场施工"相结合的手段。

他向社区居民谎称为回报家乡,将免费为小区进行外立面改造,随后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这一做法既营造了工程真实进行的假象,又为后续以"工程打点""收取保证金"等名义骗取资金创造了条件。

被害人周女士、顾先生等人正是在这样的精心设计下,被骗取了巨额资金。

令人警惕的是,主犯杨某军具有明显的重刑犯再犯特征。

根据案卷记载,杨某军现年46岁,小学三年级即辍学。

2006年,他因诈骗罪被扬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服刑期间,杨某军获得3次减刑,共减刑3年10个月。

2017年,年近四十的杨某军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杨某军并未悔改自新,反而通过担任某连锁酒店挂名法定代表人的便利,进行外借和贷款活动。

获得资金后,他迅速改头换面,从一个落魄的中年男人变身为"大老板",戴着名贵首饰,驾驶玛莎拉蒂豪车,以此掩盖其真实身份并赢得他人信任。

这种身份转变为其后续诈骗活动奠定了基础。

犯罪所得的使用去向反映了该案的又一个特点。

杨某军等人诈骗所得的4440万余元中,部分用于赌博,部分用于缴纳购房款、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挥霍。

这表明该案不仅是单纯的经济诈骗,更涉及赌博、高利贷等社会问题。

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量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认罪认罚情况。

除主犯杨某军外,高某广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130万元;孙某燕被判有期徒刑6年、罚金60万元;陶某港被判有期徒刑3年9个月、罚金35万元;薛某杰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金4.5万元;朱某霞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8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本案另两名被告人陶某港和薛某杰也具有犯罪前科。

陶某港曾因盗窃罪被判死缓,2010年刑满释放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薛某杰曾因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10年刑满释放。

这表明该犯罪团伙是由多名有前科的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专业性。

被害人周女士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杨某军以赌博为业,以赌博及偿还赌债为实施诈骗的直接动机,骗得的财物也主要用于赌博和还高利贷,应当同时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杨某军私刻的8枚公章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也应当作为单独罪名追究。

这些意见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和可能的上诉提供了法律视角。

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更承载公共信任。

以旧城改造之名行诈骗之实,不仅侵害个体财产,更会扰乱社会秩序、损伤公共治理的信誉根基。

依法惩治是底线,机制防范是关键。

唯有让项目信息在阳光下运行、让核验渠道更顺畅、让风险提示更贴近现实,才能把“利民之举”真正办成暖心工程,把不法分子伪装的“工程戏法”及时识破、坚决斩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