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案认为,企业不仅市场竞争中承担资源配置和提升效率的作用,更在技术迭代、产品升级和产业链重塑中扮演创新组织者与成果转化承载者的角色。当前,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仍有几处卡点:一是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与企业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供给侧”质量与“需求侧”场景存在错位;二是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的通道、机制和平台使用便利度仍需提升;三是技术、数据等新型要素流通不畅,成果交易与定价机制不健全,转化链条效率偏低;四是面向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仍显不足,创投活跃度、退出渠道与政策预期稳定性有待优化。 原因—— 提案分析,上述问题既受体制机制约束,也与评价导向和市场机制不完善有关。首先,一些科研项目组织与产业需求衔接不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选题、路线和资源配置上对现代化产业体系薄弱环节聚焦不足,导致成果“能发表、难落地”。其次,科研评价仍较偏重论文、奖项等指标,成果转化效益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中的权重不够,影响科研人员与机构持续面向产业化投入。再次,专利布局存在一定“数量导向”,缺少以产业化前景为依据的前评估机制,造成部分专利质量不高、可实施性不足。,国家重大科技平台开放共享的制度安排与操作细则仍需细化,民营企业在准入、成本和流程等的综合门槛偏高。金融端则面临耐心资本供给不足、退出预期不稳等问题,影响企业长期研发投入与高风险技术攻关。 影响—— 提案指出,如这些堵点长期存在,将制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降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协同效率。一上,成果转化不畅会延缓新技术进入产业体系,压低研发投入的综合回报,削弱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能力;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作为最具活力的经营主体之一,若参与重大科技创新不足,将影响创新资源的动员与规模化应用,进而影响新质生产力培育和高质量发展。尤其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产业链重构加速的背景下,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增强关键环节自主可控能力更显紧迫。 对策—— 围绕“源头供给—转化通道—平台开放—要素市场—金融赋能”全链条,提案提出多项建议。 一是提升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质量,推动成果转化供需匹配。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应更精准识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聚焦关键技术,强化企业牵引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联合攻关,提升成果可用性与可转化性。 二是完善应用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将成果转化效益纳入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推动科研组织方式从“面向发表”更多转向“面向应用”,形成鼓励产业化、鼓励与企业联合创新的制度导向。 三是在高校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以产业化前景为依据进行专利布局与质量把关,减少低质量、重复性专利,提高专利技术成熟度与实施可行性,提升转化率和市场认可度。 四是加快推进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互联互通,推动技术与数据“统一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规则、标准体系与服务能力,打造更高效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提高成果发现、评估、定价、撮合与交易效率,促进要素更顺畅流动。 五是加大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拓宽创新需求沟通渠道,健全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科技创新计划形成机制,从企业与产业实践中凝练科研任务,提高民营企业参与度。推动有关部门有序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技平台,降低使用门槛,并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研发、转化等环节统筹技术指标与产业化指标,根据民营企业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推动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更好对接。 六是强化金融支持为企业创新赋能。提升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高净值人群出资创投资金;完善科创企业上市制度安排,降低不必要的制度性成本,畅通退出渠道,形成“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良性循环,引导更多长期资金投向硬科技与原创性研发。 前景—— 提案认为,随着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条件正在改善。下一步,关键在于以更强需求牵引组织科研,以更高质量的成果供给服务产业,以更顺畅的要素流通提升转化效率,以更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激励企业长期投入。通过完善平台开放共享与公平竞争规则,促进各类企业在重大科技创新中同台竞争、优势互补,有望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与市场支撑。
在全球产业竞争日益转向创新生态竞争的背景下,激活企业此“创新细胞”不仅关乎短期增长,更关系到长期发展主动权的获取。这份提案聚焦体制机制中的关键环节,核心在于推动形成“需求牵引研发、市场检验成果”的创新路径,有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动能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