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补偿分歧久拖未决,当事人权益长期受困 2023年5月,山西居民陈章岳(化名)的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被依法纳入国道改扩建项目征收范围;征收启动初期,多部门联合开展现场勘察,并签订载明被征收资产情况的勘察表,为后续补偿协商奠定了程序基础。 但随后协商中,征收部门下属机构对部分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提出异议,认为有关诉求超出合理范围,仅同意对房屋主体及部分附属物补偿,对陈章岳提出的其他补偿项目未予回应。双方分歧不断加深,补偿协议迟迟无法签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状态。 二、原因:答复缺位与责任边界模糊叠加,救济渠道受阻 2025年,陈章岳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介入。律师梳理案情后,代理当事人向征收部门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列明25项拆迁补偿明细,要求依法答复。然而,征收部门签收后未作回应,其下属机构虽出具书面答复,却未就25项明细逐项说明,仅对部分金额表态,并未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应的行政救济权利。 律师随后代理提起行政复议,但上级部门以“缺乏第三方评估、不具备履职条件”为由驳回申请,救济再次受阻。律师认为,征收工作已进入后期,相关基础条件并非缺失,上级部门的驳回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客观上导致当事人诉求被搁置。 三、影响:程序瑕疵与实体争议交织,司法介入成为关键 在行政复议受阻后,律师以征收部门及上级部门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律师从程序与实体两上提出要点:第一,下属机构的书面答复已对补偿金额作出实质处理,直接影响当事人财产权益,却未告知救济途径,存在明显程序缺陷;第二,征收部门作为法定补偿责任主体,不应以下属机构名义回避主体责任,下属机构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承担;第三,上级部门以“不具备履职条件”为由驳回复议申请,与征收推进情况不一致,属于事实认定不当。 上述问题叠加,不仅使当事人的补偿权益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也反映出部分地方征收工作中程序意识不足、责任边界不清等现实问题,影响依法征收的公信力。 四、对策:法院依法裁判,明确征收部门履职要求 2025年12月,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采纳律师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认定,下属机构出具的答复以及上级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均存在违法情形,依法予以撤销。同时,法院责令征收部门综合参考第三方评估结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附着物补偿指导意见,在60日内依法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并明确要求保障当事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该判决深入厘清了征收主体的法定责任边界,对以内部机构名义弱化主体义务的做法形成约束,也为后续补偿程序的推进提供了明确指引。 五、前景:强化依法征收意识,推动补偿机制更规范 本案裁判结果对规范地方征收行为具有一定参考意义。依法征收、公平补偿,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也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撑。 在制度层面,各地推进征收工作应完善补偿标准的认定流程,明确各层级职责边界,确保补偿申请得到及时、完整、可核对的回应。对于附属设施项目多、争议点集中的情形,应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以数据和标准减少因口径不一致引发的分歧。 在权利救济层面,当事人遇到补偿争议时,应依法及时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通过法定程序维护权益,避免因拖延错过救济时限。
征收补偿不仅是金额计算,更是对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把补偿范围讲清楚、把标准依据说明白、把程序权利落实到位,才能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守住公平底线。依法及时作出补偿安置决定,让群众看得见规则、等得到回应、用得上救济,既关乎个案公正,也为各地规范征收、提升治理水平提供了现实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