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方圆”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详细披露了一个8岁女童小花遭遇小区超市老板猥亵,反而被诬陷偷东西的案件。检察日报社方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报道和分析,陈莉和韦嘉维参与了文章的编写和审校工作。小花遇到了不良老板张豪,事情发生在小区门口的一家小超市。这个事件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新民晚报(xmwb1929)也结合相关评论,对这个案件进行了综合报道。陈莉和韦嘉维参与了相关编辑工作。故事发生在3月22日,这个日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花走进了这家烟酒小超市买零食,但不久后她却被张豪猥亵,慌乱地跑了出来。这个事情让小花的父母和社会都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小花在警局陈述了自己的经历,但是警方通过DNA鉴定发现并没有发现张豪的生物痕迹。小花的父母和警方都感到困惑,但是小花自己却坚持说她遇到了猥亵事件。张豪对这一指控矢口否认,并坚称小花有偷窃习惯,这次是因为偷东西被他发现才故意诬陷报复的。这个案件缺少直接物证和目击证人,犯罪嫌疑人也拒绝承认罪行。这个案件的难度给检察官带来了很大挑战。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个重要细节:公共监控显示小花进超市时脚步轻快、蹦蹦跳跳,可几分钟后她却慌乱地跑出来,脚步凌乱得几乎要摔倒。检察官通过这个细节初步判断这并非正常购物行为。为了避免对小花造成二次伤害,检察机关没有让她参与任何办案环节。检察官通过同步录音录像了解案情核心信息:视频中小花眼神中透着恐惧,却条理清晰地陈述了事件经过:那个爷爷拉她去二楼并关上门……。 为了寻找突破口,检察官让小花妈妈问她张豪家二楼陈设情况:小花很快回答:“有一张床、一个棕色床头柜、卫生间墙角有蓝色塑料盆和红色椅子。”这些具体细节让检察官相信小花没有编造谎言。 检察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对现场进行二次勘查固定物证照片。 公安机关很快完成二次勘查:现场陈设与小花描述完全吻合——这些照片像关键拼图拼出完整证据链。 庭审当天张豪仍否认指控并称自己被诬陷。 检察官将二次勘查照片出示法庭并询问张豪是否带小花去过二楼和卫生间?“没有!”张豪回答。 接着检察官用照片质问:“一个8岁孩子如何准确描述二楼卧室床样式、床头柜颜色?” 一连串质问让张豪瞬间慌神脸色由红转白双手紧握嘴唇微张说不出话来。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院指控意见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随后检察院拍摄视频委托心理咨询师带去看望小花并带回好消息:“坏人终于被抓走了!”。 网友纷纷点赞检察官细心以及对小花勇敢表现表示赞赏。 这个案件不仅让人们看到了儿童保护问题还有正义力量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