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黑龙江省巴彦县的手写感谢信,最近送到了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信中的故事,生动诠释了什么是司法为民的真实内涵。
写信人朱某是一起电信诈骗案的被害人。
2019年,她被骗走105000元。
报案后,由于嫌疑人踪迹难寻,案件陷入长期停滞。
随着时间推移,朱某更换了手机号码,与办案单位彻底失去联系。
在漫长的等待中,她对追回钱款的希望逐渐消散,最终选择接受这笔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属于石峰法院此前判决的特大电信诈骗案。
被告人在2019年间骗取十余名被害人共计一百余万元,直至2025年才被依法判处刑罚。
进入执行阶段后,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是一道现实难题:被害人遍布全国多个省份,时间跨度长达六年,联系方式早已失效。
面对这些困难,石峰法院执行团队没有选择放弃。
他们深入推进追赃挽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通过与湖南警方对接,进而联系黑龙江警方,执行法官辗转协调巴彦县法院、巴彦县第一派出所等多个部门,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朱某的新联系方式。
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随即传来哽咽的声音。
失而复得的105000元,不仅弥补了朱某的经济损失,更让她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这起案件的成功追赃,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新时代的新担当。
一方面,法院坚持依法打击犯罪,对电信诈骗等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另一方面,法院将追赃挽损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到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民生问题。
截至目前,石峰法院已通过电话、异地委托、跨省协作等多种方式联系上该案绝大多数被害人,案款发还工作已基本完成。
这一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法院系统的协调配合,也离不开各地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协作。
它充分说明,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指引下,通过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即使面对时间跨度大、地域分散广的困难,也能够有效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封跨越两千公里的手写感谢信,折射的是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朴素认同,也提醒各地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更要把追赃挽损、执行兑现做深做实。
让每一笔被骗资金尽可能回到失主手中,既是对犯罪的有力回击,也是对社会信心的持续加固。
以更协同的机制、更扎实的执行,把“纸上的正义”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正义”,才能不断筑牢反诈治理的法治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