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印发

给平凉市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是中国共产党在平凉市的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印发了《平凉市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这个办法详细规定了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问责和追责。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平凉市党委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赵育娴带领记者采访了这个话题。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平凉市的营商环境整体上还不错,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效率低、涉企执法不规范等。这个办法旨在解决这些问题,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把阻碍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给清除掉,给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尊商、爱商、亲商的氛围。平凉市要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就要给每个部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把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能力都给提升上去。《办法》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问责,确保政府和部门能把精力集中在抓招商、优服务和促落地上来。《办法》共计八章三十五条,把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细化成了“负面清单”。这个清单覆盖了惠企政策落实、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市场环境建设、要素保障、法治保障和信用建设等多个重点领域。《办法》明确了监督问责追责的主体、权限、程序和标准。为了避免误解和错误执行,《办法》根据具体情况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这次出台的《平凉市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是甘肃省范围内第一个针对营商环境进行监督问责的地方性法规。《办法》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凡是承担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经营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行为都属于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办法》强调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办法》在政策落实方面着重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惠企政策宣传、解读以及公开是否到位;在招商引资中关注不讲诚信、承诺超出权限或者兑现能力误导投资的行为;在政务服务方面关注工作人员推诿扯皮以及不答复经营主体咨询或不办理诉求的行为;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关注不落实“扫码入企”和“无事不扰”白名单制度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个《平凉市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办法》特别强调要强化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机制建设。 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甘肃省平凉市政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当地的营商环境。通过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提供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方式来确保这个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 通过此次出台《平凉市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平凉市将努力给企业打造一个更加规范高效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