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要不要做伤残鉴定,这事很关键。不一定非要做,但做了可能保住权益,不做可能吃亏。《工伤保险条例》说了,伤情稳定了,要是留了残疾或者影响干活儿,那就必须得去做个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这可是拿待遇的前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等级给,最高能拿27个月工资;1-4级伤残的职工还能领75%到90%的工资当伤残津贴;5-10级的人离职时能领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一个建筑工人伤了左手,鉴定下来是7级伤残,不仅拿了13个月的工资做一次性补助金,离职时还拿了10万元的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如果当时没做鉴定,这些钱肯定拿不到。要是伤不重,比如只是擦破点皮或者软组织挫伤,很快就能好的,就不用去做伤残鉴定。这种情况也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有个办公室职员扭伤脚踝休息两周就好了,因为没留残疾也没影响干活儿,所以没去做鉴定,照样报销了医疗费和领了两周的工资。不做鉴定风险挺大。赔偿金额可能变少,因为等级是算钱的依据;维权也没凭据;还可能错过最佳时机。比如一个工厂工人右手部分功能没了,当时怕麻烦没去做鉴定。过了一年病情变严重了才去申请,结果等级被降了一级,拿到的赔偿少了一大半。 想知道自己要不要做鉴定?先去问专业医生看伤情是不是会留下残疾或者影响干活儿;看恢复情况治疗三个月了还有功能障碍就建议去做;或者咨询一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伤好了大概3到6个月就能去申请了。申请的时候单位、职工或者亲属直接找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就行,带上工伤认定决定书和病历资料。对结果不服的话15天内还能申请复核一次。 总之这个事得看实际情况和医生建议综合判断才行。别光想着省事赶紧了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