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全球经贸规则加速调整、保护主义上升、产业链供应链深度重塑的背景下,如何以更高水平开放稳定预期、拓展发展空间,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成熟的制度创新成果,已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课题。新一轮开放不再停留在“货物进出更方便”,更需要在投资准入、监管规则、要素流动和风险管理各上,建立能够对接国际高标准的制度体系。 原因:从实践看,自贸试验区承担“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任务。自2013年设立首个试验区以来,我国按梯度推进、分批扩围,改革试点逐步从沿海延伸至内陆、沿边以及东北、西部等地区。此次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发布,被视为向北开放的重要布局:既服务我国与欧亚市场的经贸往来,也有助于能源资源、现代农牧业、跨境物流、数字贸易等领域探索更具复制推广价值的制度供给。此外,自由贸易港作为开放层级更高的制度安排,已形成香港与海南“双高地”。香港依托法定地位与成熟的市场体系,长期实行自由港政策,并以独立关税区身份广泛对接国际规则;海南自由贸易港则将于2025年12月18日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监管模式,零关税清单覆盖6600余个税目,并配套所得税优惠和加工增值政策,打造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两类平台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推动我国从要素流动型开放更转向制度型开放。 影响:一是开放布局由“点状试验”走向“网络协同”。23个自贸试验区叠加两大自贸港,形成覆盖全国的制度创新网络,促进区域政策联动、产业分工与要素优化配置,增强内外循环的衔接能力。二是制度创新成果加快转化。各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并推广259项国家级制度创新成果,覆盖通关监管、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商事制度改革与风险防控等领域,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带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三是规则对接能力进一步增强。香港在金融、航运、专业服务等上的国际化优势,与海南全岛范围制度集成创新的探索形成呼应,有助于我国在更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中形成“前沿窗口+国内平台”的组合支点。 对策:要让这个格局更好发挥作用,关键在“协同”和“可复制”。一上,强化自贸试验区与自贸港之间、以及不同区域试验区之间的制度衔接和数据互联,减少跨区域制度差异,提高企业跨区域经营的确定性与便利度。另一方面,将制度创新重点从单项便利措施,更多转向规则、标准、监管与服务的系统提升,围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跨境金融、口岸通关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形成可推广的“制度包”。同时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压力测试与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在扩大开放中守住安全边界,确保试点开展。 前景:随着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全面落地,我国向北、向西、向海的开放通道将进一步打通,区域产业协作和国际经贸合作的空间有望扩大。可以预期,在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带动下,自贸试验区将继续承担“试制度、探路径、出经验”的任务,自贸港则以更高层级的规则衔接和要素配置能力发挥牵引作用。面向未来,通过优化制度供给、提升监管能力、扩大高水平开放,我国有望在全球经贸秩序深刻演变中稳住开放基本盘,为世界经济提供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
从沿海到内陆,从试点到更大范围推广,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清晰而稳健。“23+2”开放格局的形成,既是对改革开放经验的延续,也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现实选择。站在新的起点上,该体系将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支撑,也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更多可交流、可借鉴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