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4瓶假茅台的厦门某贸易公司,被判赔偿111200元。厦门法院这回挑了电子产品保修、骑手安全、餐饮维权、种子质量还有教育纠纷这些老百姓的小事来聊聊,发布了五起典型案例。 里头最让人关注的,就是赖某跟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那点事。赖某2022年在厦门的一家贸易公司买了四瓶酒。那时候,罗某的老婆把酒瓶上的产品喷码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赖某。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来验一下真伪。鉴定出来的结果显示,赖某买的这四瓶酒都不是真货。同年,赖某就把那家贸易公司告上了集美法院,要把买酒的钱退回来,还要十倍的赔偿。罗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得承担连带责任。 后来查清楚了,赖某是买来自己喝的,商家也没反对这是生活消费。集美法院判了,让那家贸易公司退钱11120元,再赔111200元的赔偿金,还有1131.6元的保全费。罗某得把这笔钱还上。 那家贸易公司不服气,跑去厦门中院上诉。中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解释说,根据《食品安全法》还有相关司法解释,卖假货得退钱赔钱。要是卖家说没真伤到人就想免责,法院可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