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海龙: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筑牢"六大保护"法治防线

问题——未成年人保护进入“多场景叠加”新阶段。

随着社会流动加快、网络空间深度融入未成年人生活,以及家庭教育、校园管理、社会治理等环节的交织影响,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现类型多元、链条更长、成因更复杂的特点。

既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也有监护缺失引发的民事纠纷、教育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关争议等。

如何让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同向发力,成为基层治理和司法实践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

原因——“分段治理”难以应对“系统性风险”。

黄海龙代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综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利‘六大保护’相融互促”的表述指出,单一类型案件的处置往往只能解决表层矛盾,而未成年人权益受损背后常伴随监护失责、校园管理漏洞、网络沉迷与不良信息侵袭、边境地区流动人口管理等深层问题。

若缺乏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容易出现“案件办结、问题未解”的治理断点,导致风险反复。

影响——司法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推动源头治理。

黄海龙表示,法院在依法裁判的同时,应通过个案办理及时识别保护落实中的突出性、系统性、普遍性和源头性问题,形成可供治理参考的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协同整改。

综合审理机制能够在同一框架下统筹考量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因素,既提高裁判尺度一致性,也有助于将保护措施从“事后救济”延伸到“事前预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

对策——以协同保护与法治教育双轮驱动,推动“严”与“暖”相统一。

广西法院近年来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打造“壮志少年”法治宣传品牌,通过以案释法、情景课堂、模拟法庭等方式,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针对边境地区实际,广西法院结合当地优秀民族文化习俗打造“边境特色法治课堂”,让青少年在熟悉的文化语境中理解法律规则与行为边界,增强规则意识与底线思维。

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方面,黄海龙强调,要在打击犯罪的“严”与守护成长的“暖”之间把握尺度,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

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惩治,明确法律底线,避免形成“以未成年为由逃避责任”的错误预期;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适用非监禁刑、轻刑等措施,并注重矫治帮扶、家庭教育指导与社会支持衔接,帮助其回归正轨,降低再次违法风险。

前景——以综合治理提升保护效能,推动形成更立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黄海龙认为,下一步应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力量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发现、风险评估、分级干预、跟踪回访等闭环机制,推动“六大保护”从“各自发力”走向“同题共答”。

同时,在总结典型案件经验基础上,持续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判与工作机制建设,用更可操作的制度安排把保护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其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长远发展。

广西法院的实践表明,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司法机关的主动担当,需要教育、预防与惩治的有机结合,需要法治观念在全社会的深入树立。

通过坚持依法行使审判职能,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完善保护机制,人民法院正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这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