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将实施容量电价政策

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力系统对调峰调频的需求越来越紧迫。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技术,其商业模式和价格机制的完善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通知,正是这个背景下推出的重要政策举措。 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对于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补偿。这一政策既保障了储能设施的投资收益,又避免了重复补偿。 容量电价的确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储能设施的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这一计算方法充分表明了储能设施与传统电源的差异,确保了补偿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同时,容量电价的确定还需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电力系统需求等因素,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 为确保政策有效实施,通知建立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清单制管理制度。国家能源局将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保供举措等因素深入明确管理要求。具体项目清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运用地方政府的主动性——有利于因地制宜推进储能产业发展。 这一政策意义重大。一上,为电网侧独立储能提供了明确的收益预期,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容量电价机制,能够更好地发挥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峰调频作用,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对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电力安全保供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价值得到合理体现,有助于把"关键时刻顶得上"的可靠性能力转化为可持续的投资动力。随着政策落细落实与市场机制协同深化,新型储能将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起到更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