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春节期间价格监管提醒函 严厉打击违法涨价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春节是居民集中消费、集中出行的重要节点,春运叠加节日采购、走亲访友与旅游出行,需求快速上升、交易频次显著增加,容易成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期。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释放出“监管前置、预警在先”的信号,旨在以制度约束与执法威慑共同稳定市场预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题:节日需求旺盛与信息不对称并存,价格乱象易发多发。

节日期间,群众对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药品及相关服务需求集中释放,交通运输与旅游服务供需紧张程度上升。

一些经营者可能借热点提高价格,或通过模糊标示、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方式误导消费者;部分服务场景还可能出现价外加价、附加条件不透明、收费项目未公示等问题。

这些行为不仅抬高消费者成本,也会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影响节日消费信心与市场秩序稳定。

原因:一是节日供需短期波动带来的涨价冲动与套利空间。

春运期间运力、住宿、景区接待等资源具有阶段性约束,个别主体以“紧张”为由将正常的价格调整演变为哄抬与欺诈。

二是线上线下渠道多元、交易链条拉长,价格信息呈碎片化,消费者在短时间内比价和维权成本上升。

三是部分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不健全,促销标识、附加条件告知、退改规则披露等环节存在疏漏,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四是节日期间异地消费增多,投诉处理周期与取证难度增加,客观上也可能让少数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

影响:价格违规看似影响单笔交易,实则影响更为系统。

对居民而言,生活必需品和出行住宿等支出刚性较强,一旦被违规加价侵害,容易引发连锁不满情绪;对市场而言,虚假优惠与不透明收费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竞争空间,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对社会治理而言,节日高峰期若投诉集中、舆情放大,可能削弱市场稳定预期,影响节日氛围与消费恢复动能。

因而,提前以告诫函形式明确红线、压实主体责任,是在高峰前把风险关口前移、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的重要举措。

对策:本次提醒告诫函突出“三个重点、一个抓手”。

其一,聚焦民生消费领域,强调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及网络平台等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杜绝未标明收费;开展促销活动必须真实、清晰,严禁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套路;以赠品方式促销的,应如实标示品名和数量并兑现承诺,附加条件必须充分告知。

其二,聚焦交通运输领域,要求铁路、机场、港口码头、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及相关服务单位依法依规执行价费政策,公示收费项目并落实各类优惠减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执行政策;出租车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航空公司加强价格自律,公开运价种类与适用条件,规范客票退改签阶梯费率规则;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严格按核定项目和标准执行,市场调节价部分也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减少纠纷空间。

其三,聚焦旅游服务领域,要求景区在各售票渠道显著公示门票价格、种类及相关规定,杜绝“看不懂、找不到、算不清”的收费;旅馆业应明确房型价格、计费方式、是否含早餐及其他服务费用,不得在标价外另行加收未标明费用,更不得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导消费。

其四,以社会共治为抓手,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畅通12345、12315等渠道,鼓励消费者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形成“事前提醒—事中检查—事后处置”的闭环。

前景:从治理逻辑看,节日价格监管既要“稳供稳价”,也要“稳预期稳信心”。

随着线上平台交易占比提升、异地消费场景增多,价格透明度与规则清晰度将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维度。

监管部门提前划定红线,有助于引导经营者把合规作为基本前提,把服务质量与供给效率作为竞争焦点。

预计在执法检查与社会监督共同作用下,春节春运期间价格秩序有望保持总体平稳,但仍需对重点商品、重点线路、热门景区和住宿聚集区保持高频监测,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防止“先涨后补”“明降暗收”等变相违规。

价格监管不仅是节日市场的“稳定器”,更是维护公平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

湖南此次提前部署,既回应了群众关切,也为全国春节市场监管提供了参考。

未来,如何平衡市场活力与秩序,仍需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