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有家便利店,这次因为挂了个有烟草味儿的广告,闹得大家都在议论。那个牌子上写着“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虽然没直接提烟,但意思就是暗示这里卖香烟。这家店现在把牌子撤了,监管部门也在查。这次的问题出在把生活诗跟卖烟硬绑一块,没摆牌子,却在用话头把促销信息传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在公共场所放烟草广告是被禁止的,也不准拿别的东西去变相宣传烟。律师说,这种做法根本不理会法律红线,还不考虑谁会看这些广告,容易教坏小孩,已经犯法了。 现在做生意竞争这么激烈,好多商家为了抢顾客、显得特别点,就爱搞些“有诗意”“有画面感”的招数。不过,有些人只顾着创意和流量,忘了法律规矩有多硬。尤其是烟草这种特殊商品,怎么说都不能乱打广告。这次事儿反映出有些老板不懂《广告法》的条文,或者抱着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 这么干不光会被罚款,还会砸了自己的牌子。现在大家都挺在意身体健康,只要跟抽烟沾边的事大家都反感,以后生意就难做了。更重要的是,变相宣传烟会让人觉得抽烟没那么危险,特别是对青少年会造成误导。这跟咱们现在要建设健康中国、保护未成年人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 出事后市场监管那边已经管了起来。以后要想管得更好,得靠两方面一块儿使劲:一方面监管部门得多盯着外面的广告和店里的宣传内容,对那些藏在暗处的烟广告得有个快速反应的机制;另一方面企业得好好培训员工让他们懂法守法;再加上鼓励大家一起监督举报。涉事企业已经整改了门店还说要加强审核流程。 这次风波给零售行业提了个醒:玩花样不能拿法律和道德底线当赌注。以后想赢市场还是得靠把产品做好、服务做好。监管部门也得跟上变化,针对那些新花样的广告完善执法依据。 说到底商业行为不光看法律是怎么说的,还要看企业有没有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这次只是个小案例罢了,其实折射出的是市场经济发展时怎么平衡做生意的规矩和社会公益的大问题。在健康中国建设这么重要的时候,任何生意都要先尊重法律、保护公共利益才行。只有把责任放进心里去做经营,企业才能真的让大家信得过,长久地在市场里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