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这关系到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各位老板注意啦,2026年1月1日就要开始执行新规了,这关系到咱们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流程,一定要听清楚。这次新规是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还有财政部一起发布的,大家要重视起来。 首先,咱得明白啥叫出口应征税货物。根据2025年第8号公告第一条的说法,这种货物报关的时候,虽然是出口,但在海关那边和国内内销是一回事儿,一样得交增值税和消费税。 那企业平时咋操作呢?如果有这种出口应征税的货物,咱们得先去那个“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点一下确认。只有把这一步做完,才能接着去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再来说说以前已经办完退税的业务。如果后来发生了销售折让、中途停止或者退货的情况,大家要记得在当月或者下个月用负数把原来的申报数据冲减掉。这有四种情况都得这么办:第一种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三种业务变更;第二种是这票货本来就不应该退税的;第三种是计税的依据后来变了;还有一种是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至于具体咋冲减钱这块儿啊,第三十条说得挺清楚的:如果冲减后应退的税额变成了负数,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就把这个负数转到下期接着抵税;如果是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那就要把这钱给税务机关缴回去。要是冲减后应退的税额是正数,税务局就按规定给咱们退钱。 这事儿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这次出台的文件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也就是2026年第5号公告。 最后提醒一句,大家平时申报的时候多看看政策规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