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奖补新规 单项最高扶持500万元激发产业升级动能

山东省近日正式印发《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通过政策与资金协同发力,构建覆盖国家级质量创新载体的激励体系。这个举措表明山东推进质量强省战略上更加力。 从奖补范围看,实施细则将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碳计量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纳入支持范畴,同时将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列为奖补对象。分类施策既突出对不同层级质量创新载体的支持重点,也引导质量资源向高能级平台集聚。 在奖补力度上,政策明确了激励标准: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可获得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补,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可获得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较为有力的奖补安排反映了山东对质量创新的重视,有助于提升企业和平台建设积极性。 从资金管理机制看,实施细则建立了全流程规范管理体系。奖补资金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统一管理,覆盖申报、预算、拨付等环节,并强化信用审核与绩效评价,明确各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资金。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取消奖补资格、收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精准高效。 从政策目标看,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建设一批综合实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业务覆盖较广、成长性较好的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山东希望借此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质量竞争力,带动未来产业发展,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青岛作为山东经济龙头城市,在质量强市战略推进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近年来,青岛持续完善质量激励政策,鼓励产业链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并通过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采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截至目前,青岛累计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11个、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21个,培育市长质量奖64个,累计培育“好品山东”63个、“青岛优品”185个。对应的数据体现了质量激励政策的成效,也为全省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质量强则产业强,平台强则创新强。山东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奖补机制支持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建设,既聚焦补齐质量基础能力短板,也通过规则与激励引导资源集聚、提升治理效能。随着政策落地见效,关键在于把“奖补”更有效转化为“能力”,把“平台”深入转化为“生态”,让质量优势更快成为产业迈向中高端、培育新动能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