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说说刘某跟吕某这档子事,发生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俩人因为种罂粟给栽进去了。这事儿其实挺让人唏嘘的,吕某以前老肝硬化难受,自己瞎琢磨用点罂粟壳止疼,还把种子藏着掖着。后来离婚了俩人还住一块儿,等吕某彻底干不动了,就把种子交给了刘某,刘某心疼前妻疼得厉害,就把这玩意儿种到了自家承包地里。结果等警察找上门的时候,地里的罂粟苗已经有3700株之多了。这俩人后来主动投案认罪认罚了,咱法院一审理也挺清楚:虽然他们是为了给自己治病才这么干的,也没想着去卖或者传播,但法律这是个红线,一旦踩上去就没商量。 大家都知道法律里头对毒品原植物是“零种植”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写得明明白白:非法种罂粟五百株以上就得判刑坐牢,数额超过三千株的话刑罚还会更重。这下好了,刘某和吕某种了3700株,早就超过那个数了。湖滨区人民法院也不是不讲理,毕竟他们俩后来能自首、坦白还认罪认罚,态度挺好的,就给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另外还各罚了四千块钱。 这案子虽然结了,但背后那点事儿挺值得琢磨的。最主要的是有些病人或者家属对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太无知了。你说那罂粟壳里的吗啡确实能镇痛治病,可是它容易让人上瘾还会慢性中毒,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能随便拿来当偏方用的“药材”。国家规定这玩意儿只能在有资质的医院里严格按处方使用,外头买卖持有那都是犯法的事儿。你要是把这个当止痛药用那纯粹就是饮鸩止渴。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有些人真的没法律意识。咱国家的法律条款可不含糊:治安管理处罚法管少量的买卖运输持有种子幼苗的情况;《刑法》直接管种多了的问题。法律写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空子可钻。像刘某和吕某这种行为性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很大的案子不能姑息。 不过法院在判缓刑的时候还是留了余地的。虽说给了缓刑机会让他们不用马上进去蹲号子考验一下表现和悔意就行,但这可不代表这事儿就算完了。缓刑期间要是再犯事儿照样得收监罚款也是必须交的。 说白了就是一句老话:治病心切也不能干违法的事儿;法律这根红线从来不会因为你家遇到难处就给你让路。刘某和吕某的案子就是一堂法治公开课,告诉咱们绝对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觉得法律抓不到自己身上。大家伙儿平时得增强点法治观念别再信那些乱七八糟的偏方了。全社会还得继续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才行这样才能保住大家的平安环境。要是谁发现了涉毒的线索赶紧向公安机关举报咱们一起把这场禁毒的人民战争打赢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