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办事难”到“被折腾”,典型案例折射顽疾。
通报显示,此次专项巡视巡察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表现,发现的问题具有较强代表性:一是政务服务领域“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有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利用窗口接件、转办等环节设置门槛,对行贿者“快办”,对不送礼者拖延刁难,长期收受巨额好处费;二是检查频次失控、轮番上门,省市区多级部门对同一项目在较短周期内反复检查,间隔时间短、叠加效应强;三是以同一事由重复处罚、变相加码,同一项目在多年内多次被罚,甚至出现一天内多次追加处罚;四是同类问题裁量标准不一,对合同额相近项目适用不同尺度,处罚结果悬殊;五是相同事由反复检查、整改意见雷同,执法行为“走过场”却增加企业负担。
上述问题共同指向:部分权力运行缺乏约束,执法与服务偏离法治与规范轨道。
原因——权力观扭曲叠加制度缝隙,催生寻租与任性执法。
透视这些现象,既有个别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把公权当作谋私工具的主观因素,也有权力配置与监督机制不够严密的客观原因。
一方面,审批、执法等环节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明显,窗口受理、自由裁量、整改验收等节点容易成为“设卡点”;另一方面,检查事项清单化、执法程序标准化、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化等制度建设尚需进一步扎紧,导致“谁来查、查什么、查多少、怎么罚”缺少刚性约束。
此外,部分地方仍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惯性思维,行政诚信、办事效率与担当意识不足,容易把监管异化为对市场主体的干扰,进而诱发“关系文化”与寻租空间。
影响——损害公平正义,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削弱发展预期。
营商环境的本质是制度环境与法治环境。
窗口腐败直接破坏公平准入与政务公信力,使守规企业在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上吃亏;高频检查、重复处罚和同案不同罚,会增加企业合规成本与不确定性,影响项目建设节奏和投资预期,形成“怕办事、怕检查、怕处罚”的心理负担。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当市场主体无法稳定预期、难以通过透明规则获得同等对待,资源配置效率将被扭曲,招商引资与产业项目落地也会受到牵连,最终损害地方高质量发展基础。
对策——以严查严治形成震慑,以制度重塑规范权力运行。
通报信息显示,本轮专项巡视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既查案件也促治理:发现问题5573个、问题线索1310件,受理主动投案90人,推动边巡边查问题线索176件,采取留置措施122人;同时围绕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内部管理等领域推动建章立制384项。
下一步治理的关键,在于把“个案查处”转化为“系统治理”。
一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围绕窗口受理、审批转办、现场检查、处罚裁量、整改验收等高风险点,完善流程再造与痕迹管理,形成可追溯、可核查的闭环;二是推动执法检查规范化,严格落实检查计划管理与清单管理,统筹多部门联合检查,减少重复和随意;三是统一裁量标准与适用规则,建立同案同罚、过罚相当的基准体系,强化公开透明;四是加强监督问责与常态化教育,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对“微腐败”和“任性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五是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受理—核查—反馈—整改”机制,让问题发现更及时、纠治更有效。
前景——以短期见效带动长期向好,重在常态长效与可感可及。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集中整治形成阶段性成效,也要通过制度化安排巩固成果。
随着专项巡视巡察成果转化、配套制度落地和监督机制完善,权力寻租空间有望进一步压缩,执法检查将更趋规范,企业对政策稳定性与行政效率的预期将逐步改善。
更重要的是,把“严格监管”与“精准服务”统一起来,推动政府履职从“管得多”向“管得准”、从“能否办”向“如何办得更好”转变,才能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公平竞争、预期稳定、办事便利的制度环境。
这次专项巡视巡察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它表明,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廉政问题。
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权力用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上,而不是用来谋取私利。
对于各级部门而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