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里的“大外孙李”其实是张先生的真实意思

2022年5月,在上海市奉贤区,因遗嘱的纠纷闹上了法庭。这事得从2022年去世的张先生说起。张先生没结过婚,也没孩子,父母早早就没了。他留下的财产挺多,有房子、存款和证券,加起来有两百多万呢。按照规定,这财产本来该归他的两个姐姐继承的。可就在这个时候,张先生的大姐的儿子李炯发现了一份遗嘱。这遗嘱是张先生亲笔写的,上面说把财产给“大外孙李烔”。不过李烔是个笔误,本来应该是“外甥”,而且“炯”字也写对了。李炯认为,虽然有错别字,但意思很清楚,就是给自己的。可是,张先生的二姐不这么看,她觉得这份遗嘱放得随意,内容也不对,日期还不太规范,不能代表张先生的真实想法。两个人谈不拢,李炯就把事情告到了奉贤区人民法院。 法院接了案子后,仔细查了查情况。发现张先生跟他二姐以前有过官司,平时也不怎么来往,而且二姐也没去过他住的地方。那份遗嘱虽然没跟重要文件放在一起,但笔迹鉴定显示确实是张先生自己写的。关键的是,这个遗嘱的时间跟房产登记的时间能对上号。审判的时候大家都在盯着两个错别字怎么看。法官说定遗嘱效力最重要的是看写遗嘱的人的真实想法,不能死抠字眼。考虑到上海话里“外孙”和“外甥”发音差不多,写错的可能性大。而且张先生家里也没有其他跟“李烔”名字相近的人。李炯作为外甥,是唯一符合条件的人。 所以法院就认定这份遗嘱里的“大外孙李烔”其实就是李炯,这是张先生的真实意思。虽然有错别字,但内容具体、指向明确,也不违法无效。 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刘雅副庭长解释说,司法上对自己写的遗嘱查得比较灵活。只要能证明是真实的就别轻易否定。这也是对老人们财产权利的尊重。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立遗嘱一定要规范清楚点别让人产生歧义。发生纠纷了还是要相信法律来解决问题。法治就是把每个人的真实想法都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