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 细化行为边界划定新型垄断风险红线

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为经济增长带来新动力,但其竞争特点也带来新的监管挑战;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正是对该问题的针对性回应。 从市场结构看,互联网平台牵涉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掌握规则制定、数据控制和算法决策等关键权力,能够通过这些手段深刻影响平台生态的竞争格局。一旦平台经营者滥用这些优势,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将损害多方利益,并影响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执法实践表明,互联网平台领域的垄断行为与传统领域存在明显差异。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竞争行为更复杂多样,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作用机制和损害后果也更具特点。这种复杂性使平台经营者在识别垄断风险、把握行为边界时更容易出现偏差,也对反垄断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指引》,将反垄断法的核心条款细化为更可识别的行为边界。《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项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这意味着平台企业需要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或平台规则实施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 《指引》重点提示四类垄断风险: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更具操作性的,是《指引》结合平台经济特点,列出八类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全网最低价”以及平台差别待遇等。对这些场景的明确列举,为平台经营者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也便于其更准确评估自身行为的合规性。 从政策导向看,《指引》的发布说明了监管部门在支持创新与规范秩序之间的平衡思路。通过明确合规标准和风险识别方法,有助于引导平台经营者主动落实反垄断合规责任,推动规则更公平、算法更审慎、竞争更合规。这种以指导为主、以规范为支撑的方式,既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也为平台企业发展提供更明确的制度预期。

这份指引既为平台经济划定了“交通规则”,也提供了更清晰的“发展轨道”。在数字经济成为增长新引擎的背景下,如何在创新激励与秩序维护之间取得平衡,需要更多这样的精细化治理实践。当算法开始“学习”反垄断法,我们也期待一个更有活力、更公平的数字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