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胚芽粉是传销吗?

孙书保律师针对大豆胚芽粉模式的性质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传销得同时满足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这三项核心特征,而直销最本质的东西是“单层次销售”。也就是说,直销员拿的佣金只能来自于他们自己卖出的产品,而且企业还得有合法的直销牌照。孙书保指出,这款大豆胚芽粉显然不符合这些要求。首先它没有出现在官方直销产品名单里,其次想要成为代理就得先买货交钱,这就是“入门费”;再看它那7级代理的晋升规则,大家分钱全靠发展下线的数量和团队业绩,这就同时满足了“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标准。 那些人总觉得有东西卖就不算传销,其实这是个误区。法律上判断是不是传销,关键看平台怎么运作以及怎么赚钱。如果平台赚钱的主要逻辑是让下线买货交钱才能升级拿钱,而不是靠把货卖给消费者赚钱,哪怕东西是真的实物,也一样属于传销。换句话说,我们得搞清楚大家拿的钱到底是来自把货卖给了真正用它的人,还是来自后来不断加入的新人投进来的钱。 近日有消费者向《消费者报道》反映说家里人被这款大豆胚芽粉洗脑了。《消费者报道》的调查显示这个产品搞了一套运营机制,设置了7级代理返利制度,这种模式跟以前那个涉嫌传销的羊奶粉特别像。为此,盈科上海的律师孙书保最近接受了《消费者报道》的采访。他解释说,如果平台的核心逻辑是通过发展下线拿返利而不是卖货赚钱,哪怕是有实体产品也构成传销。像这个大豆胚芽粉,它既不在官方直销名单里,又让想当代理的人必须先买货交钱获得资格,这显然符合“入门费”的特征。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把普通食品夸大成能治病的东西那就更是欺诈了。孙书保律师明确表示销售形式本身并不影响传销的认定。法律上认定传销要看运作和盈利的模式。若平台靠发展下线获取层级返利赚钱而非零售利润就算有实体产品也是传销。总之辨别传销的核心就是看主要利润来源和参与者收入是来自商品真实销售还是新成员投入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