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民梁某和冯某已经离婚12年,双方为了把抚养费真正用在孩子身上,在法官的建议下,为孩子小梁设立了一个共管账户。这次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受理了冯某诉梁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他们俩在调解时,梁某不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因为他觉得冯某过去只给了不到5万元的抚养费,现在不愿意再给了。他对冯某照顾孩子的能力表示怀疑。而冯某则表示,之前的抚养费没有用于孩子身上,所以才不再支付。 何安会和熊春燕记者刘恪生记录下这个故事。2013年协议离婚后,小梁由梁某抚养。冯某每月支付给小梁1500元抚养费,然而由于梁某长期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孩子的成长一直是由奶奶照顾。随着生理发育的变化和父亲言语贬低的问题增多,小梁多次向母亲及外公外婆表示想和他们一起生活。这次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受理了冯某的起诉请求,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这次法官提出可以为小梁设立共管账户,用来监督管理抚养费使用。冯某和梁某都同意了这个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小梁将由冯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给小梁500元生活费直到他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和经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同时还规定了梁某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享有每月两次不少于四天的探视权。 记者何安会采访了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承办法官:通过设立共管账户,确保未成年人钱款专款专用解决了支付方忧虑也避免了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