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最严制度最密法治护航高质量绿色发展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生态环境法典立法成为焦点议题。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娄勤俭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的标志性举措,旨在破解当前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分散、协调性不足等问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问题:立法碎片化制约环保效能 长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以单行法为主,涵盖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领域,但存在条款重复、标准不一等矛盾。

例如,水污染防治法与流域管理条例对排污标准的规定存在交叉,实践中易引发执行争议。

此外,新兴领域如碳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缺乏高位阶法律依据,难以适应绿色发展需求。

原因:高质量发展倒逼法治升级 随着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我国经济结构正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

数据显示,2023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3%,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仍面临区域性、结构性压力。

娄勤俭强调:“唯有最严格制度与最严密法治,才能守住生态红线。

” 对策:法典化立法实现系统重构 此次编纂采取“适度法典化”路径: 1. 整合基础性法律: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主干法律纳入法典,废止原有单行法,消除立法冲突; 2. 提炼专项制度精华:对流域管理、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法规萃取核心条款,形成统一规范; 3. 预留制度弹性空间:针对气候变化等新兴议题设置原则性规定,为后续细则制定留白。

全国人大环资委此前调研显示,该模式可减少30%以上法律适用争议。

前景: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法典通过后,我国将形成以宪法为统领、生态环境法典为核心、配套法规为补充的“立体化”法律框架。

专家认为,此举不仅能提升执法效率,更通过确立“生态优先”原则,引导产业升级。

例如,对高耗能行业的刚性约束,将加速新能源、碳捕捉等技术产业化进程。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娄勤俭强调,生态环境法典将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础。

这部法典的编纂,不仅是对既有立法成果的系统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制度创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

以法典为依托,以制度为保障,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绿色发展的中国实践必将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更多智慧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