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中期成效显著 特有鱼类资源量增长近四成

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长江十年禁渔制度实施五年来的成效。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专家组组长桂建芳的通报,禁渔措施已初步扭转长江生态恶化趋势,特有鱼类种群呈现明显的恢复性增长。 长江特有鱼类是维系长江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关键。长江流域共有特有鱼类194种,其中127种主要分布于上游水域,是特有鱼类的核心栖息地。这些物种长期因过度捕捞和栖息地破坏而面临严重威胁,部分物种一度濒临灭绝。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为这些物种的恢复创造了必要条件。 五年禁渔期间,科研人员通过全流域监测网络掌握了特有鱼类种群的动态变化。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间,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较禁渔前增加25种。曾因人类活动而消失在监测视野中的物种正在逐步回归,其中鳤等因过度捕捞导致罕见的物种已重新出现在科研人员的监测记录中。 资源量增长更为显著。已监测到的134种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平均增长39%。长江鲟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监测数量较禁渔前提升6倍,种群恢复效果最为明显。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的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增长2.5倍,种群密度大幅提升。 种群结构的优化预示着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特有鱼类幼鱼存活率大幅提升,种群年龄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形成可持续繁殖的种群梯队。2025年首次发现的圆口铜鱼自然繁殖活动标志着该物种的自然种群开始恢复,是禁渔政策效果的重要体现。种群年龄结构的改善为资源量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内生动力,表明长江鱼类资源的恢复已进入良性循环阶段。 长江十年禁渔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虽然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长期的生态恢复仍需要持续的科学管理和政策支持。下一步应继续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栖息地保护,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确保禁渔政策的长期有效性。

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所呈现的积极变化说明,以制度约束换取生态休养的路径是有效的。这再次印证生态保护需要战略定力与长期投入。要把来之不易的恢复势头巩固住、拓展好——既要坚持禁渔不动摇——也要以更精细的治理手段补齐栖息地修复与科学保护的短板。让长江"鱼跃江豚欢"的生机更可持续地回归,既关乎一江清水的生态安全,也关乎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