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子买了两瓶红酒,每瓶花了476元,要求退钱并给予十倍赔偿

海南有个叫向某的人,在琼海给一家超市的法庭呈上了起诉书。他宣称在超市买了两瓶已过期八年的干红葡萄酒,每瓶花了476元,要求退钱并给予十倍赔偿,合计要索回5236元。 法院后来一查,向某就是个专门搞打假的老手,以前类似的官司他打过十多回。买这些东西纯粹是为了牟利,根本不是为了自己喝。 再看那瓶酒,酒精度数是12%。根据国家规定,这度数的酒不用标注保质期,超市把它写出来过期了,其实只是标签没写对而已。向某手里也没证据证明这酒有毒或者对他身体有害。 最后法院判下来了:超市只能把476元货款退给向某,关于十倍赔偿的那条就不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