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姨69岁了,看着儿子38岁还没结婚,把她急坏了。最近儿子带回来一个33岁的女朋友,条件挺不错的,李阿姨一开始挺开心的。但她一想,这个女的28岁了还没生孩子,而且年薪二十万,市里还有两套房,条件好到让她有点害怕。她担心这个女的是图儿子的钱。李阿姨劝不动儿子,索性直接去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和存款都写进去了,“给儿子不给儿媳”。她跟别人聊的时候还特意提到这点,语气里透着点得意。这种现象其实挺常见的。中华遗嘱库公布的数据显示,超过九成的遗嘱里都写了防儿媳条款。这也不难理解,现在离婚率这么高,万一儿子跟这个女的离婚了,对方能分走一半遗产呢?而且社会上确实有些人为了遗产假装孝顺。为了以防万一,老人们就把钱先留好。这样一来,“防”字成了每个老人的心头好。这可就让很多儿媳感到寒心了。“我把你当亲爸妈看待呢”,李阿姨们却把人家当贼防着。法律上儿媳妇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公婆也没义务把遗产留给儿媳妇。既然彼此都不惦记彼此的东西,这关系应该很体面才对。可一旦“防”字写进遗嘱里了,“孝心”好像瞬间被标价了。 老人们为了自己放心是这么做了但不知道有没有想过这件事给自己家带来多大影响?写遗嘱的初衷本来应该是给子女长远考虑的。如果你担心孩子离婚分财产可以提前做婚前公证或者财产隔离嘛。要是怕人家是假孝顺可以多观察多沟通一下嘛。最重要的一点是把对子女的爱写清楚才好啊!你把伴侣推到对立面去了吗?毕竟家是讲爱的地方啊!别动不动就把家里搞得像法庭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