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员工因年终奖离职公司拒发年终奖

临近农历新年,发放年终奖成了许多劳动者最关心的事。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因年终奖引发的纠纷,把这件事说得很明白。吴某是某互联网科技公司的员工,因为达到了退休年龄要离职,公司却以这个理由拒绝给他发年终奖。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公司不能随便剥夺员工的权益。虽然吴某马上就要离职,但他在整个年度里都正常上班,把工作任务都完成了。公司只因为他离职的时间点问题就把他排除在考核名单外,这是不公平的。法院还指出,在判决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员工离职的原因、具体时间和对公司的贡献等。在这个案子里,吴某是因为到了退休年龄才离职的,公司不能因为他离职的时间点就不给他发奖金。 最后法院决定给吴某四万的年终奖。这个判决告诉我们年终奖到底是怎么回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如果年终奖是固定发的工资,公司就得给;如果是和工作绩效挂钩的浮动奖金,公司虽然有权利自己决定怎么发,但得讲究公平合理的规则。 有些公司在规章制度里写着离职的人就不参与年终奖分配这种规定。这次判决告诉大家这种规定不能随便搞一刀切。如果一个人工作表现好又符合发奖金的条件,哪怕他是要离职的员工也应该拿到钱。制定年终奖的规则的时候应该听取大家的意见并且公示出来标准要明确客观公正。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通过这个案子告诉大家劳动报酬分配最重要的就是公平。用人单位不能滥用权利欺负劳动者;劳动者也应该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大家都遵守法律遵守公平原则才能让年终奖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