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用柔性调解方法,帮一家电子公司解决了债务问题。这家公司的员工吕平借了20万元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果,可是公司因为工程款收不回来,没法按时还钱。今年1月份,吕平把叶果还有他的配偶、公司一起告到乐平法院,要求总共还23万元。邵海寿法官接手这个案子后,没光看案卷材料,就赶紧去了解情况。他发现被告企业不是恶意拖欠,而是暂时周转不开。如果简单判决,虽然能快速结案,可公司得付一大笔钱,可能会让经营更困难,甚至让员工失业。邵法官想了个好办法,启动了涉企纠纷绿色调解通道。调解过程中,他既给被告讲法律义务,说明不还钱的后果;又给原告讲公司的困难。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都同意了分期还款的方案。这个方案既保证吕平的钱能拿回来,又让公司能维持正常生产。 这件事是乐平法院深化司法为民、服务营商环境的一个例子。近年来,各地法院处理涉企案件时越来越注意区分暂时困难和恶意逃避债务。这种方法叫做“放水养鱼”,保护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不被司法程序弄得更糟。 乐平法院这个案子解决得好,说明他们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政策和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优化营商环境不光要有好的宏观政策,也要体现在每个案件的公正、高效、人性化处理上。 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经济纠纷,能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最终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