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拍卖”破产企业重生的法门

一桩高达2000万元的执行案件以“零拍卖”的方式收尾,揭示了破产企业重生的法门。法官杜康宁面前堆积着一本厚达数十厘米的卷宗,案卷里记载着被执行人多达16人,执行标的逾2000万元。卷宗里是23套房产、4条生产线和8间厂房的欠款。翻看档案袋发现,虽然这些资产都被查封,但有个账户里竟然躺着7000万现金,这让杜康宁心里一紧。原来这家公司早在2016年就已经申请了破产和解程序并获得法院裁定终止。为何这个程序难以落地?《破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像是一道紧箍咒。如果债务人不按协议继续还款,法院会裁定破产。但一旦宣布破产,可能引发商品房集体退房、工程停工、土地拍卖等连锁反应。 对于债权人来说,当首期款项到位后就没动静了,他们要求评估拍卖或拘留法定代表人。杜康宁召集了各方一起算账。291名债权人持有的21亿元普通债务中,申请执行人只占不到1%,即便走破产程序也难以收回全款。其余99%的债权人选择观望说明他们看重重组后的资产升值。经过一番解释后,债权人放弃了“一刀切”的想法。 为了突破僵局,杜康宁组织了十多次协商会议。他们想出了一个新方案:引入意向投资人来购买债权并承接债务;被执行人承诺在拿到转让款后分三期还清余款;法院按申请撤销执行程序。 最终方案确定后资金顺利回笼:投资人变成新债权人同时申请和解协议。原本需要评估、拍卖和查封的16个被执行人财产变成了“零评估”、“零拍卖”和“零续封”。这样一来企业得以轻装前进继续运营。 这起案件成了多方共赢的“南法样本”。对债权人来说资金安全回笼比拍卖更快;对债务人来说避免了工程烂尾和品牌崩塌;对市场来说民营企业得以继续参与竞争;对法官来说通过善意执行减少了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当法官把“案结事了”的理念融入到每一次调解中时司法温度就传递到了市场的每一个角落。这起标的额高达2000万元的执行案虽然没有强制腾退和天价评估却实现了资产盘活的效果提醒人们执行不只是简单拿走更是盘活在保障权益的同时给困境企业留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