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及中央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新政,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制度创新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政策规定,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均可享受这个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岛内居民凭有效证件,可在具备资质的免税商店不限次数购买清单内进境商品并现场提货,所购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国内环节对应的税费。 此次政策设定了明确的管理框架。在额度管理上,每人每年免税购买金额累计上限为一万元人民币。商品范围上,实行正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求和监管条件适时调整。在经营管理上,零关税进境商品须在指定免税商店销售,经营主体需按规定上缴特许经营费,相关审批和场所设立办法由海南省政府商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备。 政策实施的背后,反映了中央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战略考量。一上,通过税收优惠提升岛内居民消费福利,增强政策获得感,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为自贸港发展积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扩大免税消费规模,能够促进海南消费市场繁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这一政策也是对标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海南全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为确保政策平稳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同步跟进。海关将按照免税商店和免税商品管理规定实施监管,零关税进境商品必须为境外进口货物,需执行进口许可、注册或备案要求的须按规定办理。政策明确规定,岛内居民购买的零关税进境商品属于个人最终消费品,严禁再次销售。海南省政府承担防控走私风险的主体责任,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溯源管理加强监管,对部分商品采取限购措施,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在法律责任上,政策设置了严格的惩戒机制。个人从事倒卖、代购、走私等违规行为的,三年内禁止购买零关税进境商品,并纳入信用记录管理。构成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经营主体违规销售的,由海南省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同样追究刑事责任。 从国际经验看,免税购物政策是自由贸易港的标配制度安排。新加坡、迪拜等国际知名自贸港均建立了完善的免税购物体系,成为吸引消费、促进贸易的重要手段。海南此次推出的岛内居民零关税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基础上更拓展,形成了更加完整的免税政策体系,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自由贸易港奠定制度基础。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短期内可直接降低岛内居民消费成本,提升生活品质;中期看有助于培育消费市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长期则能增强海南对人才和资本的吸引力,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持久动力。不过政策落地仍需在实践中完善,特别是在商品清单制定、经营场所布局、监管手段创新各上需要提升。
作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尝试,海南岛内居民免税新政既是对国际自贸港惯例的接轨,也是对"放得开、管得住"治理能力的考验。在扩大内需与防范风险的双重目标下,这项政策的落地效果将为全国高水平开放提供经验。随着监管体系的健全,海南有望探索出更具示范意义的消费型自贸港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