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借助社交平台与隐蔽工具传播公民个人信息、实施“开盒”网暴的现象时有发生。
所谓“开盒”,本质上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进而诱发骚扰、辱骂乃至现实侵害。
本次公布的案例显示,“开盒”已呈现跨平台、跨地域、链条化的特征,对个人权益与网络秩序造成叠加冲击。
问题:在境外平台搭建“开盒”频道,规模化传播敏感信息并牟利。
案情显示,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周某某等6人(其中含部分未成年人)在某境外软件上创建并管理3个专门用于“开盒”的频道,通过共享、购买以及利用“社工库”机器人检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累计发布1200余条,涉及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特定自然人,相关内容浏览量超过400万次。
相关人员还通过发布广告、互相推荐等方式提升热度,吸引他人付费查询、购买个人信息,从中非法获利;同时在部分信息后附加侮辱性评语,甚至组织、煽动关注者对“开盒”对象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和辱骂,形成从信息泄露到网络暴力再到线下侵扰的连锁伤害。
原因:灰产驱动叠加技术滥用,跨境平台治理难度加大。
一方面,隐私数据被包装成“资源”“渠道”,通过“社工库”等工具实现快速检索与拼接,降低了违法成本;流量与付费查询机制又放大逐利冲动,使“开盒”从个体报复演变为可复制的黑产生意。
另一方面,境外平台为违法传播提供了更强的隐蔽空间,账号更替、频道转移更易,给取证和追责带来复杂性。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未成年人卷入其中,既反映出网络法治教育仍需补课,也提示平台生态与社群亚文化对青少年具有不良诱导风险。
影响: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破坏公共秩序与社会信任。
“开盒”直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与人格尊严,容易引发持续性骚扰、现实安全风险和心理伤害;对公众人物或热点事件当事人而言,还可能造成“围猎式”网暴,扩大社会对立情绪。
更深层的危害在于,当个人信息在网络空间被随意交易、曝光并配以侮辱性言论,公众对平台治理、数据安全与法治环境的信心将被削弱,进而影响正常的舆论表达与社会交往秩序。
此类行为侵害对象不特定,传播范围广、扩散速度快,已超出个案私权救济的范畴,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受损属性。
对策:以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刑事追责,强化综合治理与惩戒修复。
该案中,临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线索后开展调查取证,考虑到公益损害侵权主体与刑事责任主体不完全一致、侵权行为地分属多地且刑事案件分案处理等现实因素,为一并追究共同侵权责任,依法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公告,并赴多地查证“开盒”造成的客观危害后果。
针对“获利较少但危害巨大”的典型特征,检察机关通过专家论证,综合信息数量、种类、社会危害、治理修复成本、侵权人经济能力及刑事罚金等因素,提出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的诉求。
最终,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公益损害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被告在庭前已删除相关信息并注销账号,检察机关撤回停止侵权的相应诉请,体现出“及时止损+依法追责+修复公共利益”的办案导向。
前景:多方共治夯实个人信息保护底座,形成对“开盒”链条的系统性压制。
治理“开盒”不能止于个案处置,应进一步推动源头防控与全链条打击:其一,强化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落实,严管非法数据获取与交易环节,对提供工具、渠道和“黑灰产”服务的行为依法从严追究;其二,平台应完善举报受理、内容识别、涉敏信息处置和证据留存机制,压缩违法传播空间,对组织煽动网暴的账号和群组实施快速处置;其三,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司法,提高线索发现、溯源取证与责任追究效率;其四,针对未成年人涉网违法问题,健全监护责任落实与法治教育、网络素养教育,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体系。
随着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实践深化,“低获利、高危害”案件的惩戒与修复机制将更趋完善,有助于形成对同类行为的明确震慑。
该案的顺利办结标志着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取得新突破。
在数字化浪潮下,如何平衡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如何应对跨境网络犯罪,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涉足网络黑色产业链,都值得社会各界深入思考。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这一创新举措,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