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唐某在酒局上听说朋友葛某第二天要去葡萄园抓羊,便主动提出帮忙并顺道拿点羊肉。第二天一大早,唐某就来到了葛某的葡萄园,开始抓羊。起初一切顺利,但在抓第二只羊时,唐某突然晕倒了。葛某见状立刻给他做心肺复苏,并拨打了120和110电话通知家属。然而当救护车赶到时,唐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这一悲剧发生后,唐某的家人向葛某索赔62万余元,认为他作为被帮工人应该承担责任。葛某对此表示委屈,称是唐某自己在酒桌上主动提出帮忙的。一审法院判决葛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左右。这个判决主要参考了民法典中关于无偿帮工的规定。如果一个人无偿给别人帮忙并在过程中受伤或死亡,责任将根据双方过错分担。如果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忙,就不承担责任,只是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在这个案件中,法院认为虽然是唐某主动提出帮忙的,但葛某没有拒绝并接受了这份帮助。因此葛某作为受益方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法院还提到朋友之间帮忙是常事,但涉及体力劳动时双方都需要有风险意识。帮忙的人要量力而行,接受帮助的人也要多关心几句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