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十四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效显著 17万职工权益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在广元市城区东坝街道,快递员左万松每天清晨开始派送货物;与五年前刚入行时的忐忑相比,如今他多了几分踏实。这份踏实,来自公司与他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报酬计算、休息休假等权益写得明明白白;也来自城区劳动者驿站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左万松的变化,是广元市“十四五”时期劳动关系领域持续推进改革的一个缩影。 和谐劳动关系是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关系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也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面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广元市主动应对,围绕健全机制、优化服务、保障权益等重点,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形成了一套更贴近劳动者、更适应新业态的做法。 在体系构建上,广元市探索建立“双循环”治理模式:企业内部,通过强化集体协商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外部环境,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网络,把服务延伸到劳动者身边。作为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苍溪县探索“党建+劳动关系”融合路径,实现党建工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合力推进。针对困难劳动者,开展“幸福来敲门”等志愿服务,提供岗位对接、政策咨询等帮扶。在工业园区设置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职工可咨询政策、调解纠纷、参加培训。在社区和楼栋,推动专业力量下沉、志愿力量参与、社会力量协同,形成多层次服务网络。全市建设“社区工厂”36家、“爱心托管机构”22所、户外劳动者休憩驿站89个,重点服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微点位、微力量、微服务”让服务更近、更便利。 五年来,全市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覆盖职工17万余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0.8万人。这组数据反映出,广元市劳动关系治理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度约束和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在收入分配改革上,广元市坚持引导与保障并重。每年四季度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提供参考。市人社局逐年编制《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推动形成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最低工资标准稳步上调,直接关系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十四五”时期,广元市在兼顾劳动者生活保障与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50元提高到1970元、再到2200元,分步调整、稳妥推进。同时,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同步深化,通过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设定职工平均工资调控目标等举措,深入促进收入分配更趋合理。 在纠纷解决机制上,广元市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案效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引入信息化系统,在输入脱敏案情和庭审笔录后,可自动生成仲裁文书框架,减轻事务性工作负担,让仲裁人员把精力更多放在事实认定和争议焦点上。这个做法提升了纠纷处理效率,也增强了当事人的体验与获得感。 广元市的实践表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制度完善与服务创新同步推进。从规则更清晰、保障更到位,到服务更便利、纠纷化解更高效,诸多举措既有效减少了矛盾隐患,也为企业和职工搭建了更稳定的合作预期。

劳动关系一头连着企业活力,一头连着民生冷暖。广元“十四五”时期的探索表明,和谐劳动关系不能靠单点发力、临时补救,而要靠制度规则的确定性、公共服务的可达性和权益保障的底线支撑。把劳动者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把企业的合理诉求纳入治理框架,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形成稳定预期,才能让发展更有质量、社会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