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 实行区域差异化政策

问题: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项目落地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耕地占用需求与耕地保护刚性约束并存。如何落实“占多少、垦多少”要求、提高占用成本约束、保障补充耕地数量与质量匹配,成为耕地保护制度执行中的关键环节。此前各地开垦费标准与区域耕地资源禀赋、补充耕地成本差异之间的匹配度有待继续提升,部分项目也存在“缴费替代开垦”的质量把关压力。 原因:耕地是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甘肃地形地貌复杂、耕地后备资源稀缺程度和整治开发成本在不同区域差异明显,补充耕地从“数量补足”向“质量提升、生态约束”转变,对资金保障和制度精细化提出更高要求。分区调整标准、提高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的经济约束,既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制度安排,也有利于倒逼用地单位优化选址、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建设用地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 影响:一是政策导向更鲜明。通知重申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应遵循“占多少、垦多少”,无法落实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缴费,进一步强化了占补责任链条。二是差异化标准更贴近实际。按区域征收:东西区域(平凉、庆阳、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为每平方米16.5元;中南区域(兰州、白银、天水、定西、陇南、甘南、临夏、兰州新区)为每平方米20.5元,更能体现不同区域补充耕地成本与资源稀缺度差别。三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更硬。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2倍执行,有助于强化对高质量耕地的严格管控,提升“能不占就不占、能少占就少占”的约束力度。四是资金管理更规范。开垦费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并使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类票据,进一步夯实资金安全和可追溯管理,为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提供稳定来源。 对策:通知明确执行边界与操作规则,强调“老项目老政策、新项目新标准”,有利于维护政策连续性与市场预期稳定,避免对已立项项目造成不确定冲击。同时细化“谁批准、谁收缴”: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收;市(州)政府批准的,由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收——压实审批与监管责任——减少征收环节扯皮,提高执行效率。下一步,从制度落地看,建议在严格审批的同时,加强对开垦替代缴费情形的审核把关,推动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监管,重点关注新增耕地质量、灌溉条件、后续管护以及与耕地用途管制的衔接,确保资金真正用于补充耕地与质量提升。 前景:随着耕地保护从“守住数量”向“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升级,耕地开垦费标准调整将与国土空间规划、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等政策形成联动。可以预期的是,差异化收费与永久基本农田倍数约束将进一步提高占用成本,推动建设项目更重视存量挖潜、用地结构优化与集约化水平提升;同时,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也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恢复与整治等提供更可持续的财力支撑。

甘肃此次耕地开垦费改革,既是对"藏粮于地"战略的基层实践,也折射出新发展阶段国土空间治理的精细化趋势。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约束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该地方探索或为全国耕地保护政策优化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