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法院判决一起发生在2020年的案件。老唐在2020年12月把一套价值千万的婚房给了儿子小唐和儿媳小谢。之后小唐和小谢闹起了矛盾。小谢怀孕后,小唐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亲生的,要求做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孩子是亲生的,但小谢还是很生气,想打掉孩子再离婚。老唐为了弥补小谢的委屈,在2023年4月到6月期间,三次给小谢转账共650万元,这钱用来买了一套徐汇区的学区房,登记在小谢名下。孩子出生后没多久,小两口感情不和分居了。老唐拿着儿子小唐签的借条起诉要求还钱,称这笔钱是儿媳以打胎相要挟借来的。小唐也站在父亲一边,承认借钱事实并愿意还钱。但小谢表示这不是借款而是赠与。法院认为老唐仅有儿子的借条作为证据,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儿媳知情或事后同意,而且这笔购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驳回了老唐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