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查处多起禁火期违规用火案件 监护人被追责

一、问题:多类违规行为集中暴露,禁火令执行面临现实压力 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凉山州位于川西南山地,植被密集,春季多风干燥,火情风险高。然而今年禁火期内,该州多地仍发生野外违规用火事件,暴露出部分群众防火意识不足、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 据凉山州主管部门通报,今年2月至3月,执法人员查处5起典型违规用火案件,涉及会东县、喜德县、西昌市等地。违规类型包括:矿业企业员工野外作业时吸烟,村民林边生火烤食,群众在禁火区祭祀焚烧香蜡纸钱,农户在林区边缘焚烧树叶秸秆,以及未成年人擅自在林区内用火。 部分当事人并非不知禁令,而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小心一点”或“没人看见”就可以蒙混过关。这反映出基层防火宣传仍有盲区,法律威慑尚未有效覆盖每个行为主体。 二、原因:法律意识不足与监管盲区并存 从已查处案例看,成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上。 其一,部分群众对禁火令范围和法律后果不清楚。祭祀焚烧、野炊生火等农村长期存在,部分群众仍将其视为习俗,未意识到禁火期内已构成违法。 其二,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会东县铅锌镇田尾村案例中,矿业企业员工野外作业时吸烟,说明企业在禁火期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严。 其三,未成年人防火教育不足。两起未成年人违规用火案件均发生在林区内部,表明学校、家庭的安全教育仍有薄弱环节,未能有效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 三、影响: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多重处罚机制同步启动 面对违规行为,凉山州各地执法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在行政处罚上,涉事单位四川天择矿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个人违规者被处以300元至1000元不等罚款;情节较重的焚烧秸秆案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值得关注的是,两起未成年人违规用火案件中,当地镇政府依法启动监护人连带责任机制,责令监护人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并安排其承担一个月至全年防火期的义务巡山任务。该举措将责任延伸至家庭层面,既是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也督促监护人履行安全教育职责。 四、对策:法规明确授权,执法有据可依 现行法律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凉山州此次集中查处行动在上述法律框架内推进,表明了执法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同时,各地通过发布防火命令、开展巡逻执法、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持续强化禁火期管理,形成“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依法查处”的完整防控链条。 五、前景:防火工作需久久为功,社会共治格局亟待形成 森林草原防火是系统工程,仅靠执法震慑难以根治。从长远看,需要持续发力。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将防火知识和法律规定纳入农村、学校、企业的常态化教育,提升全社会防火法律意识。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用工单位在禁火期严格落实员工行为管理,将防火要求融入安全生产流程。三是强化家庭教育引导,通过学校、村委会等渠道向家长传递防火知识,推动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职责。四是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发挥村级护林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实现防火监管全覆盖。

凉山州的系列执法行动为高火险地区提供了警示。在极端天气频发的背景下,森林防火已从季节性防控转向常态化治理。只有法律威慑、技术支撑与观念更新同步推进,才能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