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一起案子,成了全国首例流量劫持侵权案。广州爱某公司起诉前员工赵某,因为他违规导流。这个案子可算是个大新闻,引发了行业内广泛关注。 其实,在数字经济这个时代,流量简直成了核心竞争力。你看这赵某,在公司上班的时候负责运营微信公众号。那时候他签了保密协议,答应不把公司的流量引到自己的账号上。可谁能想到呢?他竟然在文章里放了第三方链接,用户点进去就跳到和原文非常像的另一个公众号文章里去了。 更夸张的是,赵某居然还在文末用显眼的字体写了“展开继续阅读全文”。要知道他在运营20个微信公众号呢,你说他这行为有多严重? 法院最后认定这就是流量劫持。你看啊,广州爱某公司运营的公众号积累了不少用户,通过发布内容吸引阅读和赚取广告费,这个公众号本身就是有价值的财产。这些粉丝和流量能带来经济利益,肯定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 法院分析说,用户注意力就是流量的体现,赵某利用技术手段在原来的场景中植入跳转链接,把用户的注意力给吸引走了。这样一来,企业积累的粉丝和流量就被分割了,经济价值自然就受到损害。还有一种说法是这种转链行为在商业惯例中是需要授权和支付费用的。赵某私自这么干让企业本来该赚的钱没了,造成直接损失。 所以说这个行为严重违法了呀!不仅破坏了原有的网络环境,还对用户进行了诱导或强制。赵某违反了保密协议,主观上肯定是有过错的,客观上也侵害了企业对公众号享有的权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法院判他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没上诉呢。这个案例还特别提醒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和协议约束,提醒从业人员要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你看现在数字产业这么发达,各种侵权形态也越来越复杂。 这个案子不仅及时回应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还给同类纠纷提供了裁判参照。以后这种案子审理起来就有依据了吧?这就好比是给数字经济法治化注入了一股强劲的司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