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时候动手打司机,这根本不是一般的打架斗殴

1月16日凌晨2点多,吉林长春的一位出租车司机李先生遇到了大麻烦。两位喝得醉醺醺的乘客上车后,后座的那位情绪完全失控,对着正在开车的李先生又是扇耳光又是蒙眼睛,还伸手去抱他的头。这下可好了,车一下子冲到了路边的隔离带里。好在这次没出什么大意外,车只是蹭破了皮,李先生自己受了点轻微伤。事情发生后,李先生赶紧锁了车门并报了警。警察到了现场准备调解,可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根本谈不拢。李先生提出要么把对方送去坐牢,要么让他们赔5万块;那两位乘客只愿意出5000元。最终警方觉得这两人的行为虽然还构不成刑事拘留的标准,但也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准备对他们施以治安拘留。案子现在已经交给了上级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 针对这件事,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祝入壁律师分析说,在开车的时候动手打司机,这根本不是一般的打架斗殴。这种行为直接威胁到了车辆的操控权,对路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这不仅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搞不好还符合《刑法》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条件。祝律师还建议司机别光想着赔钱了事,如果调解不成,就得主动要求警方按照这个罪名立案。 另外,祝律师也提醒司机们一定要把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车辆的定损报告都保存好。这不仅能帮警方查清真相,以后打官司也用得上。除了要求对方赔钱修车外,司机还可以因为受伤和耽误生意的事情单独去法院告他们要求赔偿。这起纠纷反映出夜里开车尤其是碰到醉鬼的时候,大家都挺害怕的。怎么加强安全防护、怎么快速处理突发情况、怎么认定危险行为并及时阻止这些都是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起发生在出租车里的冲突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一次挑战。它告诉我们任何时候在开车的时候打驾驶员都不是个人恩怨这么简单了。支持司机依法维权、严惩这些危险行为是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的必然要求。大家伙儿也盼着警察能依法办事给出一个说法好让大家心里有个底。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还得靠法律来撑腰大家共同维护才行。